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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就是农产品生产业、加工业和销售服务业的融合。融合,就是紧密关联,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通过产业链条延伸、产业融合、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达到一产、二产和三产的全面融合发展。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的“三农”理论和政策的创新和发展。十八大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和示范带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看,一些地方认识还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加销环节衔接不紧密,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不充分;有些地方的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完善,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还不够。实施推进行动,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有利于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利于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以产业融合促进城乡融合。总之,实施推进行动,对于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推进行动的总体要求
实施推进行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引,坚持“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原则,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农业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科技教育、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增强“产加销消”的互联互通性,形成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努力助推乡村产业兴旺,切实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实施推进行动,要坚持利农惠农,强化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保障农民分享产业融合增值收益。坚持分类施策,发挥各地的特色和资源优势,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企业的融合模式。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各类市场主体意愿,引导企业与农民共建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共同提升价值链和利益链。坚持绿色引领,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进一步明确推进行动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链不断延长,价值链明显提升,供应链加快重组,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融合模式更加多样,建成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融合发展体系初步形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政策引导融合。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财税、金融、保险、投资、科技、人才和用地用电等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引导各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组织实施好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促进产业兴村强县和信息进村入户,扶持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能让更多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融合发展主体。
(二)创业创新促进融合。积极推动农村创业创新,以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人员为重点,加快培育一批融合利益共同体;以科技人员、企业家、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人才等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融合发展相关项目;以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村创业创新成果展览展示等为载体,选拔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标杆和代表人物;以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平台,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场所和高效便捷服务。
(三)发展产业支撑融合。通过政策推动、企业带动和项目引导,加快发展绿色、循环农业,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比例,夯实产业融合发展基础。统筹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引领带动能力。通过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第三产业逐步实现主体多元化、业态多样化、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服务规范化,拓宽产业融合发展新途径。同时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跨界融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形成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格局,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四)完善机制带动融合。以保底收购、保底分红、利润返还、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及社会化服务等为主要形式,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支持企业将资金、设备、技术与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等要素有机结合,推动价值分配向上游农户倾斜,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支持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产品营销、商品化处理等服务,带领农户发展新产业,增加农户参与产业融合的机会,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并与现代农业对接的能力;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农户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成果转化、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五)加强服务推动融合。推进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旅游、电子商务、投资贸易、展示展销等平台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融资信息、人才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快制修订一批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管理和提升自律能力;完善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开展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指导和推动农村产业融合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信贷支持力度。
四、切实强化推进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发挥指导和引导作用,认真履行有关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推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推进行动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整合资源力量,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环境。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各省(区、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
(二)强化典型带动。通过政策集成和要素集聚,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培育一批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产园(产城、产镇、产村)融合发展;推介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典型和中央厨房、副产物综合利用模式、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精品线路和景点、美丽休闲乡村、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优秀带头人和企业家典型,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指导督促。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指导,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了解、总结评估。加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绩效评估,对实施推进行动好的市县,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广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宣传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融合模式等,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蓄积发展动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农业农村部2018-2019年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
一、项目介绍: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展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支持领军型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有针对性地支持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建立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录库;
二、申报时间
每月10日之前上报新增项目
三、申报部门
农业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四、申报主体
领军型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等
五、申报条件
①项目的实施主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真实的融资需求;
②所选项目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示范性强,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切实的带动作用;
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应科学合理编制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总体要求的规划,80%以上企业应是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有2—3家省级以上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
④项目受地方政府重视,可享受一定的配套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
六、重点支持范围
(1)支持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增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保障力。
①重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中城市郊区、都市农业区和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民创业园,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和优质高产高效农产品原材料基地建设,
②择优支持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产供销一体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③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园中从事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公共设施建设的经营主体。
(2)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驱动力。
①择优支持农业部认定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和信用骨干企业,大型种子企业及上市公司,大力支持国家级优势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推动种业转型升级;
②积极支持农产品储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物流配送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研发、集成、示范和应用;
③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平台和重点工程建设、园区内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创新成果转化推广。
(3)支持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发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力。
①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
②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大力支持建设主食加工业、中央厨房发展,增强营养安全、美味健康、方便实惠的主食品供给能力。
③集中支持和培育一批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强的高精尖加工流通企业,
④支持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于一体的企业。
(4)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力。
①在优势产区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区域级产地批发市场和田头市场,推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
②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
③支持构建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农社、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推进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为农服务。
④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5)支持农业多种功能开发,增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力。
一是运用农业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旅游产业。依托田园风光、乡土文化、农耕体验等资源特色,积极支持宜居宜业特色村镇建设、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建设和农业生态旅游开发等,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打造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特色旅游小镇、特色旅游景区景点以及生态建设项目。
二是加大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农业绿色生态功能开发。发挥生态扶贫在产业融合中的促进作用,鼓励引导贫困农民、林区贫困职工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绿色产业。
七、申报程序
①符合基本条件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经营主体均可向当地县级农业管理部门申报项目,并由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向上逐级推荐;
②当项目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由省级农业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③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后征求农发行意见,形成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录,该目录将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名义发送农发行,并在中国农村产业融合信息网上对外公布,定期更新。
八、政策支持
①凡纳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目录的项目,农发行总行要利用机构优势,将确定后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录分发至各行,通过多元化信贷产品、融资模式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优先给予支持,同时鼓励引导其他金融机构积极参与。
②农发行各级行要以项目目录为引导,与企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对接,主动参与项目的前期规划、立项等工作,及时关注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打造良好的合作氛围,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③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原则,具体贷款期限和利率视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要按照择优扶持、风险可控的原则,开辟绿色办贷渠道,优先保障信贷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