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教育经费首次超3万亿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日发布了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8888.39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1396.25亿元,首次超过3万亿元,占GDP比例为4.22%。
这是自2012年首次超过4%以来,连续五年保持在4%以上,4%成果进一步巩固。
广东省2016年公共财政教育经费为2243.9亿元,是唯一超过两千亿元的省份。山东省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最高,为20.82%,是唯一超过20%的省份。
中办、国办今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坚持向老少边穷岛地区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倾斜。
“在农村贫困地区教育支出方面,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近年来在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比如中央财政加大了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贫困高中生和中职生的资助力度。”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袁连生告诉记者。
教育经费每5年翻一番
2016年又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1396.25亿元,首次超过3万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首次超过2万亿元是在2012年,首次超过1万亿元是在2008年。也就是说,保持着每5年翻一番的增速。
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发现,2012年至201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保持着7%-19%的年均增速。且连续5年GDP占比超过4%,这一目标从1993年第一次提出。
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强调:“2012年以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这是很大的一件事。”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同比增长7.44%,为近5年来最低。但在近年来经济下行、财政收支存在矛盾,造成增量有限的背景下,取得这一增速仍属难得。尽管增速存在一定波动,但5年来GDP占比始终在4.10%-4.30%,保持稳定。
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方面,2011年首次突破2万亿元。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发现,2012年至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保持着7%-16%的年均增速。按照5年来10.29%的平均增速,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有望在2017年突破4万亿元。
2016年,广东省公共财政教育经费突破2千亿元,达到2243.9亿元。江苏、山东、浙江、四川、河南、河北、湖南分别排名全国第2-8名,其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均超过1千亿元。
在增速方面,云南同比增长14.0%,排名全国第一,湖北、湖南、河北分别排名全国第2-4名,其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速均超过10%。
比较各省份的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幅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可以发现,各省份差异较大。陕西、黑龙江、云南三省的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幅都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0%以上,而西藏、天津、北京、新疆的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超过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增幅都在8%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份普遍注重教育投入,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超过全国14.75%平均水平的省份有20个,其中山东省占比最高,达到20.82%。
加大农村贫困地区投入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10月22日十九大新闻中心记者招待会上说:“这些年教育发展的进展很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教育已经能够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了。”
从经费投入来源来看,2016年全国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7.11%。其中,中央财政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4.57%。
中国发展
研究基金会发起的“乡村幼儿园”计划在贵州、青海、陕西等地兴建的乡村幼儿园,主要经费来源是县级财政,而当地县、区财政本就捉襟见肘。
中办、国办今年9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合理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健全各级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
“各级政府承担怎样的教育支出比例,国际上差异很大,没有固定模式。我国法律规定,基础教育主要是地方办学,因此地方政府应承担主要支出责任,但实际上由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例逐渐提高,中央财政对教育支出的投入也在提高。”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袁连生告诉记者。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通知。作为一个新机制,该政策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目前对农村地区的教育经费保障仍在这个机制内进行,但中央财政在一些项目上加大了投入,比如加大了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贫困高中生和中职生的生活资助力度。”袁连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