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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京发改[2017]528号
各市属委办局,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7〕442号)有关要求,本市将开展2017年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征集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
2017年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涉及德国促进贷款、法国开发署贷款、欧洲投资银行、北欧投资银行贷款、以色列政府贷款以及沙特、科威特、欧佩克基金等贷款国别。
二、2017年国外贷款重点支持领域
1.生态环境领域。
重点支持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湿地保护、生态环境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2.可持续发展领域。
重点支持可再生能源和能效、创新性污水处理和再利用、环境友好型交通和基础设施、特色和节水农业等。
3.社会发展领域。
重点支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特色城镇建设、特色中高级职业教育等。
三、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需求报送项目,所申报项目贷款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等值),原则上2018年可进入实施阶段。同时突出项目示范性和创新性,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发挥国外贷款资金的积极作用。
1.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材料应具备项目建议书深度,项目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贷款的目的和必要性、项目主要内容(名称、地点、绩效目标、实施计划等)、项目概算、配套及还款资金来源等担保责任落实。具体可登陆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查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京财外〔2017〕385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时限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