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有关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2017]1724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燕山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773号,以下简称《通知》)及《2017年全国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检查组织形式和分工
根据《通知》及《方案》要求,此次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各区发展改革委具体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二、检查范围、时限、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企业。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市燃气集团、市自来水集团、市排水集团、市热力集团的检查,各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地区供水、供气、供热企业的价格检查;电信企业的检查范围按照《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在电信领域检查中,严格按照“有案必查”、“双随机”相关要求,办结电信领域所有价格投诉举报,抽查辖区内电信运营商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的价格行为。
(二)检查时限和内容
按《通知》和《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水、气、热及电信服务等单位是直接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共事业,群众感受最深。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重点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此次检查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于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群众日常生活中用水、用气、采暖、通讯的价费负担,促进公用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效率。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本次检查领域广,任务重,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工作计划,保证执法力量。可通过外围摸底调查、企业自查、梳理12358价格举报数据等方式,确定重点问题和检查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及时沟通,加强协调
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主动与本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加强沟通交流,确保检查效果。各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要保持及时沟通,推动重点检查顺利进行,共同做好检查工作。
(四)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执法人员要严格检查纪律,严格遵守《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检查中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五)加强监管,做好服务
各单位要通过提醒、告诫、约谈等手段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在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注重探索标本兼治的措施,帮助经营者建章立制,推进其价格诚信、明码标价、物价员制度建设,促使经营者内部管理上台阶,引导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六)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反映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并请分别于2017年12月20日、2018年3月20日、2018年6月5日前将重点检查情况阶段性总结、典型案例和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价监局,其中供水、供气、供暖领域的价格检查情况报送市价监局价格检查处;电信领域的价格检查情况报送市价监局市场价格监管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