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联合清税工作的通告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7年第5号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根据《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要求,佛山市国家税务局、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佛山市“一照一码”纳税人开展联合清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纳税人范围
 
  佛山市已办理“一照一码”的国税地税共管户,即已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共管户。
 
  二、起始时间
 
  自2017年11月1日起。
 
  三、办理指引
 
  “一照一码”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办理清税指引及申报资料见《“一照一码”纳税人清税申报办理指引》。
 
  四、办理机关
 
  纳税人在办理清税事项时可以向佛山市国税局、佛山市地税局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
 
  五、《清税证明》发放
 
  先受理一方税务机关根据双方税务机关清税结果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加盖受理方印章。
 
  六、办理期限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清税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清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
 
  特此通告。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31日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