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删差评纳入法规将受严惩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
杨红灿指出,包括即将到来的“双11”在内的网络购物节中存在恶意刷单、伪造交易量的行为,每年在此之前,工商总局都会约谈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消费者。
他介绍说,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针对这种情况,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