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各中储粮直属库,各市、县粮食局和农发行分支机构: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调〔2017〕66号)、《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四个共同”机制切实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5〕202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7]201号)要求,经收储库点申请,当地中储粮直属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联合审核把关,省级复核和公示,认定2017年第一批最低收购价稻谷委托收储资格库点373家,现予公布。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