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管新规集中度“双10%”放松至“10%”和“30%”
11月17日,央行协同三会及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就投资双10%的投资集中度约束有所放松。
根据《意见稿》,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原先该条比例也为10%)。
此前,有多名银行资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银行资管资金体量大,按照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比如,某只债券来举例,投资规模不能超过债券发行总额的10%,对于银行,特别是对于资管规模上万亿元的银行而言,将大大提升产品运作成本。
此外,《意见稿》还对证券中的”股票“作了另外的规定,要求全部开放式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