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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率
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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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7年第79号
【发布日期】2017-11-10
为稳定市场预期,商务部决定以公开方式进行储备厂丝投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放基本情况
(一)投放方:商务部国家茧丝绸办
(二)投放代理公司: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三)投放的数量、品种和质量规格状况
1. 出库储备厂丝甲标的数量65.58吨,为2011年11月入库,质量等级3A级以上(含3A级)、规格20/22D白厂丝,详细质量信息参照原始检验单据。
2. 出库储备厂丝乙标的数量540吨,为2015年3月入库,质量等级3A级以上(含3A级)、规格20/22D白厂丝,详细质量信息参照原始检验单据。
(四)投放方式
1.甲标的共设11个包,每个包为一个独立的竞购单元。每1个包数量为10批(约6吨)。每个企业最高竞购数量为5个包(50批,约30吨)。
2. 乙标的共设90个包,每个包为一个独立的竞购单元。每1个包数量为10批(约6吨)。每个企业最高竞购数量为5个包(50批,约30吨)。
二、合格竞购方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的茧丝绸生产、加工、贸易企业。
(二)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不良行为。
三、资格审核报名方式和文件
潜在竞购方填写《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于2017年11月17日前提交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资格审核表使用A4规格纸张、一式二份。
四、资格审核程序
(一)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对潜在竞购方按照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本省(区、市)的《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资格审核表》报国家茧丝绸办汇总。
(二)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竞购方,国家茧丝绸办于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在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国家茧丝绸办提交经行政或司法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据,国家茧丝绸办将据实处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企业为入围企业,进入竞购阶段。
五、竞购报价及递交
(一)竞购方应按照《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见附件2)的格式填报相关内容。
(二)竞购报价:报价为拟投放储备厂丝承储仓库地的交货价格(含税)。
(三)同一法人企业只能提交一份《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否则视为无效。
(四)竞购方应将《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正本一份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并注明竞购方名称、地址、邮编,以便将迟交的文件原封退回;递交起止日为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
竞购方自行递交《国家储备厂丝竞购表》,应于2017年12月15日9:00前送至前款地址。
(五)禁止串通竞购报价及以明显不合理价格竞购等行为。对扰乱投放秩序的企业或人员,取消其参与国家储备厂丝交易的资格。
六、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一)国家茧丝绸办于2017年12月18日前将竞购成功价格的排序结果在网上公示。
(二)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向竞购成功企业发出《竞购成功通知书》。
(三)竞购成功企业与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
(四)本次投放实行“款到发货、到库提货”。
(五)竞购成功企业将货款(竞购报价×实际成交数量-保证金)汇到北京中丝诚业物资有限公司账户,确认全部货款到账后,国家茧丝绸办向竞购成功企业出具《出库通知单》及《出库清单》,竞购成功企业据此到仓库提货。
(六)已签订《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但未按时汇款的竞购成功企业视为违约,解除已签订的《国家储备厂丝购销合同》,没收竞购成功企业提交的竞购保证金,并取消其三年内参与国家厂丝储备交易的资格。
(七)竞购成功企业自行承担标的厂丝出库及运输等各项费用。
商务部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