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699号)、《关于报送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7〕554号)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补充报送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办计统函〔2017〕283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沿海高速铁路通道,促进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盐城至南通铁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路自徐宿淮盐铁路盐城站引出,向南经大丰区、东台市、海安县、如皋市,终至在建的沪通铁路南通西站,新建正线长约156.6公里,设站6座,另设置本线引入南通站与宁启线间上、下行联络线13.2公里,新建南通动车运用所。同步实施南通西至张家港段部分桥梁工程等(含沪通铁路长江大桥铺砟)。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40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盐城至南通铁路(含正线、联络线及动车运用所)项目总投资262.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13亿元,铁路总公司出资34.2亿元,使用企业自有资金等;江苏省出资78.8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37.1亿元)。另有36.8亿元出资由江苏省承担(含征地拆迁费用约5亿元、大丰站单列投资3.5亿元)。涉及江苏省的出资由省级财政及沿线地市财政资金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同步实施工程总投资42.7亿元,资本金21.35亿元,其中,铁路总公司出资2.66亿元,使用企业自有资金等;江苏省出资18.69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12.5亿元),由省级财政及沿线地市财政资金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盐城至南通铁路由苏北铁路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和资产管理,同步实施工程由沪宁城际公司先行代建,并适时纳入通苏嘉铁路管理。
项目建设工期4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盐城至南通铁路与在建连云港至盐城、沪通等铁路的衔接。
(二)结合城市规划,优化铁路枢纽布局,强化与其他对外交通方式、城市公共交通的无缝衔接;有序推进铁路客站及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三)严格按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要切实落实生态保护、防洪和污染防治各项要求。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