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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 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有效支撑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突出重点,聚焦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关注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创新方式,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确保项目评审公正、规范、科学;强化监管,突出各级项目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资金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推进,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协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支持重点
 

 (一)“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
 

  以中西部地区、参照执行中西部地区有关政策的地区、网络扶贫试点地区为重点,建设“百兆乡村”示范网络,提升乡镇及以下区域光纤宽带渗透率和接入能力,开展城域传输网和IP城域网扩容,为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提供支撑。工程实施区域以县(区、市)为单位选择,要求区域内行政村已全部实现光纤通达,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农村光纤到户用户占比大于50%。
 

  指标要求:(1)实施区域不少于20个县(区、市);(2)以光纤到户(FTTH)为主开展接入网建设,FTTH端口占总宽带接入端口比例不小于60%;(3)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4)50%以上农村宽带用户开通50Mbps以上速率业务。
 

 (二)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
 

  以直辖市、省会城市及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区域主要城市等为重点,开展5G规模组网建设。5G网络应至少覆盖复杂城区及室内环境,形成连续覆盖,实现端到端典型应用场景的应用示范。
 

  指标要求:(1)明确在6GHz以下频段,在不少于5个城市开展5G网络建设,每个城市5G基站数量不少50个,形成密集城区连续覆盖;(2)全网5G终端数量不少于500个;(3)向用户提供不低于100Mbps、毫秒级时延5G宽带数据业务;(4)至少开展4K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无人机等2类典型5G业务及应用。
 

 (三)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建设一期工程。
 

  以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和“墨子号”量子科学实验卫星为基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可持续运营要求,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建设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及城域网,并在若干地区建设卫星地面站,形成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环网。同时,构建量子保密通信网络运营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其在信息通信领域及政务、金融、电力等行业的应用。
 

  指标要求:(1)骨干线路关键站点间实现环网保护;(2)支持量子密钥分发与经典光通信系统共纤传输;(3)搭建支持适配量子保密通信网络特性的运营支撑系统;(4)干线上任意相邻两点之间的量子密钥生成速率大于16kbps;(5)点对点量子密钥分发系统连续运行时间不小于720小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不大于6小时;(6)骨干网络整体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9%。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45号令)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二)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结合发展实际,择优选择发展基础好、具备条件的项目予以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其中,“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由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申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作为汇总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限报1个;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作为汇总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个;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建设一期工程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国科量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申报。上述单个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
 

  (三)请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和地方做好“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不得重复申报此前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建设区域不得涵盖此前已获得我委支持过的行政村和已纳入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的行政村。对尚未支持过的省份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我委将予以优先支持。
 

  (四)请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部署做好充分衔接,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将加强项目建设的研究、统筹与推进,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五)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建设一期工程的组织申报工作,与量子保密通信“京沪干线”和“墨子号”量子科学试验卫星等工作做好充分衔接,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提出项目申报方案。
 

  (六)项目申报过程中暂不需提交环保、土地、节能、资金筹措等落实证明材料。项目获得批复后,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负责督促项目申报单位落实所有建设条件,并及时向我委报送申请下达资金的请示,请示中需明确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仍存在建设条件未落实的,我委不予下达资金。
 

  (七)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和相关附件真实性予以说明。要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
 

  (八)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汇总表文件电子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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