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乌鲁木齐机场 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审核〈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预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交通〔2017〕3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航空业务量快速增长需要,促进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实施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总体设计目标年为2030年,飞行区设施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63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75万吨的目标一次建成,航站区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48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5万吨的目标建设,预留发展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机场工程:飞行区等级指标4F,在现有跑道(第一跑道)北侧1830米新建长3600米、宽60米的第二跑道,双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在第二跑道北侧380米处新建长3200米、宽60米的第三跑道,主降方向设置Ⅲ类精密进近系统,次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新建45万平方米的北区航站楼、180个机位的站坪,以及机务维修、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供热、制冷、供气等设施,同步建设综合交通中心和停车楼。
(二)空管工程:新建1座塔台及2.77万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和1.29万平方米的终端管制中心用房,更新1套二次雷达、新建2套场面监视雷达,配套建设管制、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设施。
(三)供油工程:新建4个2万立方米的航油储罐、1座航空加油站、1座特种车辆加油站,以及机坪加油管线、场外输油管线、场外汽车加气加油站,扩建西山油库等。
三、项目总投资410.5亿元(暂含综合交通中心和停车楼投资),其中,机场工程383.9亿元,原则上由我委、民航局、新疆自治区政府和新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空管工程18.3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供油工程8.3亿元,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可行性
研究阶段确定。
四、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与西部战区空军协调,抓紧推进空军昌吉机场搬迁以及周边空域调整工作,以满足本期扩建后机场空域使用需求。
(二)进一步优化机场地势设计方案以及机场、空管、供油工程建设方案,有效控制土方工程量和建设投资。
(三)完善机场集疏运系统
规划,强化机场近远期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方案,论证城际铁路接入机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研究论证综合交通中心和停车楼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机场及其集疏运系统同步建成,充分发挥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作用。
(四)抓紧
研究落实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为项目建设及后续进场运营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