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所报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
研究报告。该工程的建设实施,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大江大河水文站网布局,提升水文测报、灾害预警和信息服务水平,增强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的服务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二、工程涉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和松辽水利委员会等5个流域机构所属的水文测站、水文巡测基地等,共计134个项目。其中:水文站58个(新建7个、迁建1个、改建37个、更新完善13个),水位站32个(新建6个、改建8个、更新完善2个、测流能力升级16个),水文巡测基地41个(新建2个、改建20个、更新完善19个),水文业务系统3个(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监测设施改造和设备配置,包括新建改建浮子水位计台25座(新建12座、改建13座),雷达水位计台109座(新建104座、改建5座),流速仪缆道9座(新建4座、改建5座),吊箱缆道19座(新建1座、改建18座),改建吊船缆道7座,新建非接触雷达测流缆道20座;购置各类船只106艘(测船37艘,趸船5艘,冲锋舟、橡皮艇、测艇共28艘,遥控船9艘,水陆两用测船20艘,气垫船7艘),更新和配置仪器设备5332台(套);购置业务系统相关软件;建设生产业务用房9319.72平方米(新建2055平方米、危房重建3500平方米、改建3764.72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工程实施需征地7.5亩。工程建设按照你部审查意见提出的防洪、测洪标准执行。经核定,按照2017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6873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工程建设期为3年。
三、同意按照项目隶属,由各流域机构水文部门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项目建设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项目法人要按照招投标法和相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选择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切实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有关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一是结合现有设施情况,统筹安排、优化布局,加强与气象、林业、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处理好本工程与相关建设项目的关系,整合各类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二是开展河道冲淤变化
分析、暴雨洪水预报、冰凌预报模型等软件建设,要充分
研究利用现有业务系统的可行性,提前考虑今后其他河段的业务扩展需要,加快构建标准化指标体系,提高软件的通用性、兼容性和复用率,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三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有关规定,禁止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工程概算经我委核定后,初步设计由你部审批,报我委备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