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方案及组成单位成员名单的通知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45 号)要求,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以下简称部际协作机制)。
一、 部际协作机制主要职能
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评价考核工作有关问题;协调评价考核相关数据资料报送、数据衔接、情况通报等工作;提出地方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讨论形成考核报告。
二、部际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部际协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部际协作机制召集人。其中,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有关负
责同志担任年评价工作召集人。
部际协作机制成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统计局等评价考核牵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人组成。部际协作机制设联系人,各成员单位明确 1 名处级联系人。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协作,在规定日期前将有关统计监测数据及材料报送评价考核牵头单位,并及时将评价考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情况及涉及的有关信息报送评价考核牵头单位。
根据评价考核工作需要,部际协作机制召集人可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部分成员会议或委托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协调解决评价考核有关工作和问题。其他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协调事项,向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各单位要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部际协作机制作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
组成单位成员名单
牵头单位: 张 勇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召集人)
黄润秋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潘海峰 中央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巡视员
许宪春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年度评价工作召集人)
成员单位: 任树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司长
程立峰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司长
张京麒 环境保护部监测司副巡视员
文兼武 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司长
杨铁生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
王 强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巡视员
孙 志 财政部经建司副司长
鞠建华 国土资源部
规划司巡视员兼副司长
张 兵 住房城乡建设部
规划司副司长
苏 杰 交通运输部综合
规划司副司长
石秋池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
廖西元 农业部科教司司长
常继乐 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监察专员
薄昱民 质检总局认证认监委总工程师
闫 振 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司长
张世良 国管局节能司司长
柯 昶 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