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十三五” 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
关于统筹推进“十三五”165 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
组织实施国家“十三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165 项重大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稳步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
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统筹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扎实苦干,加快建立健全有机衔接、顺畅高效的实施机制。正确区分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瞄准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短板,坚持工程建设类“硬”工程和制度环境类“软”工程统筹兼顾、同抓并举,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结合起来,破除妨碍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
体制障碍。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参与、优势互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项目实施并获取收益,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力。
二、健全实施机制
(一)细化责任分工。牵头单位要按照《意见》确定的任务分工,将所负责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分解明确到各参与单位,形成细化分工方案。各有关方面要将推进职责落实到人到岗,逐级明确实施责任、传导推进压力。
(二)建立任务清单。在各参与单位提出细化的工程项目内容、各牵头单位把关汇总基础上,按照工程项目内容和性质特点,分类制定软硬结合的精准推进措施,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实施任务,包括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等,建立全面覆盖、清晰明确的任务清单。
(三)制定实施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按照任务清单
研究制定可操作、可追踪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分年滚动工作计划表,对“硬工程”倒排项目建设重要节点,对“软工程”提出主要进度节点和完成时限。
(四)提出年度目标。由牵头单位按照实施方案,
研究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和分季度工作计划,也可以根据需要提出考核评估办法。
三、强化监测监督
(五)建立实施台账。实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制
度,各牵头单位定期梳理所负责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送发展改革委汇总。对实际进展情况与实施方案关键节点进行定期对照,对进度滞后的工程项目要深入
分析原因,提出更有力的推进措施,工程实施完毕及时销账。
(六)实施在线监测。各牵头单位应组织有关方面将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定期调度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七)定期总结
分析。各牵头单位每半年要在定期跟踪、调研走访、梳理
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所负责工程项目进展总结
分析报告,
分析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完成投资和实物工作量等,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考虑,送发展改革委汇总。同时,将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国家“十三五”
规划纲要年度监测评估。
四、完善保障措施
(八)健全协调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密切跟踪督导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依托部际联席会议等现有各类协调机制,搭建定期会商和信息交换平台,及时
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将实施中的重要成果、重大进展和需要督促协调的问题通报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视情况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九)创新投融资模式。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要重点保障重大工程项目资金需求。中央财政在编制中期财政
规划和年度预算时统筹考虑重大工程项目资金需求。支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实现财政性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的优化组合。采取投贷联动、融资担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更好发挥财政性资金撬动作用,提高重大工程项目融资效率。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资金对接平台。建立重大工程项目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发行审查。更好发挥抵押补充贷款(PSL)作用,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重大工程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十)加强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
规划选址和土地供应,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新增用地计划,要在年度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可按程序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予以保障。
五、营造良好环境
(十一)破除准入障碍。鼓励电力、油气、交通、信息等领域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国有企业
研究探索通过混合所有制等方式积极引入多元投资主体。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限制,破除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社会民生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制度障碍。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理精简不必要的审批要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明确已纳入国家相关
规划项目原则上直接审批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实施办法。持续优化流程设计,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大幅缩减审批时间。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在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设立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实施专栏,定期公开各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宣传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挖掘工程项目实施的突破点和新亮点,形成统筹推进“十三五”165 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