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也是高技术竞争的关键领域,事关长远和全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处于培育发展阶段,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生产与应用相互脱节、关键领域保障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新材料从开发、产业化到应用,需要上下游联合攻关、不断迭代,企业应用新材料并不断反馈问题,生产企业不断完善和改进工艺,最终实现协同发展。在关键领域建立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旨在构建上下游有效协同的新机制、新体制、新体系,填补生产应用衔接空缺,缩短开发应用周期,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推动企业完成
研究开发到实现应用这一关键而惊险的“一跃”,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2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制造强国战略需求,整合优势资源,促进新材料供需对接,强化应用示范,推动料要成材、材要成器、器要好用,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实现一代材料、一代产业,为我国新材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构建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运作机制,实现自主建设、市场化运作、上下游协同发展。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运营的政策环境。
统筹布局、有序建设。坚持需求牵引与战略导向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遵循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律,统筹考虑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布局。整合产业链各环节优势资源,科学论证、合理定位,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产用结合、示范推广。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要统筹关键领域的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工程,加速生产应用技术迭代,培育新材料应用初期市场,实现新材料工业与关键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三)关键领域布局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以新材料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为主联合组建,吸收产业链相关单位,衔接已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打破技术与
行业壁垒,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协同联动。围绕《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的十大重点,力争到2020年在关键领域建立20家左右。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任务
1.新材料应用评价设施。围绕新材料应用技术创新、服役评价,进一步完善应用验证装置、应用环境模拟装置、材料服役性能检测仪器、全尺寸考核装置等相关硬件设施,支撑材料应用模拟、性能评价、风险
分析和技术示范。
2.新材料应用示范线。面向新材料应用需求,完善应用示范线建设及专用设备、工程化应用设施等,重点突破新材料质量控制、批量化稳定生产、低成本工艺应用,提高专用生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发挥应用示范作用。
3.新材料生产应用信息数据库。加强生产应用技术参数信息共享与数据积累,建设新材料生产应用数据库,为新材料性能
分析、应用评价、故障诊断等提供支撑,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定期
研究制定关键领域技术路线图,提出新材料需求指南。
4.新材料生产应用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制定产品标准与设计规范,促进新材料标准及下游应用设计规范衔接配套。开展新材料和终端产品委托开发、应用验证、知识产权协同运用、企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5.新材料生产应用人才服务体系。紧盯国际科技前沿,用市场化手段,大力引进国(境)外人才。按需施策、精准引才。积极实施人才境外培训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管理和运行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组建方式原则上由参与创建的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可采取企业法人、联合体等形式。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设立专家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等,实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可建立成员单位分平台,吸收各单位新技术、新模式、新应用,建立紧密的上下游合作机制。对于采取联合体形式组建的,成员单位需要签订合同并约定上述相关事项。平台组建后按照市场化运行,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建设和运行经费主要由成员单位自筹、技术转让、对外服务、产业化运营收益等渠道解决。强化生产应用推广,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平台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各部门及地方组织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5进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平台建设及运行提供咨询服务。
(二)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平台成员单位可按照约定,通过入股等方式投入。
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融资。
(三)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中央财政通过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关键应用技术示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充分利用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等现有政策按规定支持平台发展。平台建成后将作为承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关任务的重要载体,对于平台
研究提出的新材料研发、产业化和示范应用项目,符合条件的鼓励其加快推广应用。
(四)加强人才激励、培养和引进。鼓励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制定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股权激励政策。加大新材料领域相关人才政策向平台倾斜,积极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境外培训。鼓励平台积极引进新材料领域外国专家人才,开展新材料人才国际交流合作。
(五)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对生产应用示范产品的核心关键专利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实施优先审查,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效率。鼓励
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加强产业专利联盟和专利池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分享。严厉打击针对生产应用示范产品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