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2018年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十三五”
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的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责任重大。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草原资源为根本,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草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强化宣传预警,提高防范意识
要强化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防火减灾日等活动,设置草原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语和防火旗帜,增加电视广播和草原防火客户端宣传频次。充分运用卫星监测、地面巡查和高塔了望等手段,全方位监测火情,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和火险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严格执行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和火情调度不畅通、火情信息报告不及时的问题,确保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
三、强化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近期,我部将派出防火督查组到重点省区进行专门督查。各地也要组织专门的督查组深入边境草原地区、草原旅游景点、林草接壤地区以及乡村、牧场等开展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防火期火源管控制度,加强火源管理,防止失火成灾。特别要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火源管理工作,通过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消除隐患。要加强对防火物资的管理,确保扑火机具和车辆装备完好,后勤保障有力,随时做好扑救重大草原火灾的准备。
四、强化演练培训,增强应急能力
要按照《草原防火条例》《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十三五”全国草原防火
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加强专业和半专业草原防火队伍建设,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根据草原火灾突发性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草原火灾应急演练和防火专业培训,切实提升应急队伍综合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战略要求,积极协调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草原火灾,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控得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