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今年福建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一、申报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写申报书(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可查阅并下载),提交相应材料(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在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一式2份)。
二、设区市经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经信委。有关高校(含部属高校)及科研机构、省属企业可向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提出申请,由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初审后报省经信委。省级
行业协会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三、省经信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后,从中择优确定2018年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联系人: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 黄春莺
电 话:0591-87822360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11号楼523室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