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接入蒙西、蒙东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减半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政策性交叉补贴待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相关政策后实施。
二、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应按照属地原则逐级向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并网调度协议、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告核实名单并函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与电网企业,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实名单执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