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结项工作的通知
一、组织方式
由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区第三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按照《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入选人才结项报告书》的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撰写工作。上报材料用A4纸打印,于左侧加软封面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一式一份。报本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并盖章后,由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二、报送时间
请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抓紧部署落实,并于5月24日前统一将本区入选人才的《结项报告书》,报送或邮寄到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天津市科学学
研究所502室。
《结项报告书》电子版发送到:srtiss@126.com。
三、联系方式: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董怡 5883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