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北京市关于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7:00-19:00)停车收费以15分钟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19:00[不含]-次日7:00)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需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及时调整计费规定。
 
  二、各区发展改革、停车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做好对停车场经营单位停车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等政策服务工作;加强对停车场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三、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要做好员工政策培训,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