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全市机动车停车经营企业。检查时限为2018年5月1日以来的停车收费行为。检查时间从2018年5月15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1.是否存在不满一个计时单位收取停车费的行为;
2.停车收费明码标价牌是否规范,占道停车场夜间时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修改;
3.是否存在高于明码标价牌标示价格收取停车费的行为;
4.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检查的组织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应采取“有案必查”与“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 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停车计时收费政策调整是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公平负担。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价格监督检查职责。
(二) 要做好对停车经营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工作
各单位必须尽快召开区内停车经营企业政策宣讲会,做好停车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等政策服务工作,针对容易出现的价格违法问题进行提醒告诫。
(三) 结合价格举报和舆情动态突出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对媒体反映的停车乱收费问题和群众通过12358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案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 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停车乱收费行为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各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经警告责令改正后,再次发现价格违法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将违法情况记入企业信用系统,同时通报市交通
行业主管部门。
(五) 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各单位要及时反馈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检查结束后,要将书面总结报告、典型案例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送市价监局,报送邮箱liwp.wj@bj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