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标
通过考核评估,全面检验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客观评估专利导航工作对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系统总结有关单位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在此基础上,针对新形势新要求新部署,
研究提出深化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的具体方案,为全面推广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考核原则
(一)总体谋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统筹部署考核评估工作,整体设计考核评估环节和要素,统一协调,同步推进,全面总结。同时,针对试点工程各类建设主体不同目标作用,侧重不同内容,分类开展考核评估,有效兼顾考核评估进程和质量。
(二)全面评估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以试点工程各类建设主体为考核评估重点,同时根据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作内容不断增加、内涵不断丰富以及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同步推广实施等实际情况,全面收集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围绕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开展的有关工作,深入检验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理念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纵横对比与统筹兼顾相结合。考核评估工作既对各单位建设成效与周边区域整体环境进行横向对比,也对各有关单位纳入试点工程前后发展情况进行纵向检验。在对试点工程本身作出客观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利导航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整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分层分类、协调发展,切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带动和引领创新文化。
三、考核对象及内容
本次考核评估的主要对象为:17家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37家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115家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工作情况(具体名单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专栏查询,试点企业现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本次免予考核);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
研究基地、3家国家专利导航项目
研究和推广中心有关
研究开展情况、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及推广情况等内容,信息收集内容见附件1-5。
同时收集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围绕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开展,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创新、专利创造体系优化、专利协同运用工作推进、专利运营业态培育和专利运用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信息收集内容见附件6。
四、实施步骤
(一)反馈联系人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实验区、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对接考核评估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报送表格见附件7。
(二)填报信息
各单位根据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在线数据报送平台”,阅读《填报须知》,在线填报有关表格,提交工作总结,信息填报要做到客观、准确、全面、完整。
(三)审核上报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对各地所属实验区、试点单位和试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完成上报工作;中央部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全国性
行业协会自行完成信息填报和上报工作。信息填报和审核上报工作均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实验区、试点单位和试点企业,与专利导航工作有关负责同志、实验区挂职干部等开展座谈交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挖掘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好的做法和经验,具体调研时间、对象和内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形成报告
对各方面信息进行科学
分析,形成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总体报告、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情况报告、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工作情况报告和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工作情况报告,评审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专利导航项目典型案例。
(六)结果运用
公布考核评估情况。考核评估结果合格的实验区继续开展“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并在部分省(区、市)新设立一批“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考核评估结果合格的试点单位纳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工作体系管理;考核评估结果合格的试点企业纳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体系管理。积极引导各有关单位大力开展区域质量评价类、产业
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通过优秀项目遴选,形成图书和音像资料,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讲和推广活动。
联系人:专利管理司 王永锋
电 话:010—62083113
邮 箱:wangyongfeng@s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