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转发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相关工作文件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治理涉企乱收费工作,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按照“依法查处、全面规范、源头治理、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涉企收费监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清理规范本市涉企收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专项检查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辖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组成巡查督导组,由市价监局负责人担任组长,巡查督导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主要采取全面巡查与分组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时间节点同步推进,全面覆盖检查交通、税务(含国、地税)部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电子政务平台、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专项检查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价格监管的重点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区发展改革委要凝神聚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价格主管部门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选派精干力量,认真开展调研,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切实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执法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克服畏难情绪,坚持原则,敢于碰硬。要树立“检查一个
行业,规范一个
行业”的执法理念,改变“就检查论检查、就执法论执法”的陈旧观念。要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以发现、解决问题为目的,对查实的违法收费问题,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对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书面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在前期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充分依托12358价格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管,聚焦主要问题,集中力量突破,避免平均用力。重视运用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督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收费。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