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
1.工业节能技术
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电子信息等
行业广泛推广应用。优先推广未列入国家相关技术目录的技术项目。重点征集各
行业系统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储热和保温、能源信息化管控、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厂和园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目前的
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工业节能装备
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
(二)申报材料
1.工业节能技术
(1)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
(2)申报多项技术的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1第三部分)。
2.工业节能装备
(1)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只填一份,但申报多项装备时,每项装备填写一份,并填写《工业节能装备推荐申报汇总表》;
(2)根据装备所属
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详见《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
二、“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开展“能效之星”产品评价是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能效领先的重要举措。评价工作要突出好中选优。
(一)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吸油烟机,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泵、压缩机、风机,具体详见《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
(二)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是在符合法律法规、质量、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评价规范和能效指标,选择能效水平领先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需填写《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申报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在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即可。
三、报送要求
(一)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
行业协会根据申报要求,组织有关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申报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本)提前发送至jienengchu@miit.gov.cn。
(二)各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统一做成A4纸大小,制作目录和封皮,并于左侧胶装成册。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
(三)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电子版请登录我部网站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子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阳紫微 010-68205354/5368(传真)
王志雄 010-68595362/1860042353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