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大型剧目创作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要求。凡在我省各级各类艺术院团、艺术
研究所、戏剧创作室、艺术高校等创作
研究机构内任职且具有一定创作经验的专职编剧人员,均可自愿申报。
2.艺术样式要求。申报项目为大型剧目,时长90分钟(儿童剧60分钟)以上,艺术门类不限。申报形式可以是成熟剧本,也可以是故事梗概、创作大纲或选题构思。但应当能够让相关专家和文艺院团清晰理解创作意图和目标定位。
3.创作题材要求。以现实题材为主,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革命历史题材也可申报。申报项目应当围绕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艺术创新。
4.申报项目须是原创、未确定排演单位的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二、报送要求
1.创作选题由市文广新局、省直艺术单位统一审核把关、集中报送。单位或个人申报数量均不受限制。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应当填写“项目申报表”,包括选题题目、主要创作意图、艺术表现形式、初步创作构思等内容,选题介绍在500字以内。有成熟作品的可同时提报剧本或剧情大纲。
三、研讨推介
征集工作结束后,省文化厅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研讨论证,提出项目创作的意见和建议。优选后的创作项目,将公开推介给全省文艺院团,供有创排意向的文艺院团选用。相关院团既可与剧作者本人直接联系,也可将创排意向反馈至艺术处视情况集中对接。
此次申报仅受理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及省直艺术单位的统一申报,不接受艺术院团和编剧个人的自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邮寄至省文化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贾鸣鸣0531-86568856
邮编:250013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59号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
邮箱:sdwht@163.com
山东省文化厅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