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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大型剧目创作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要求。凡在我省各级各类艺术院团、艺术研究所、戏剧创作室、艺术高校等创作研究机构内任职且具有一定创作经验的专职编剧人员,均可自愿申报。
 
  2.艺术样式要求。申报项目为大型剧目,时长90分钟(儿童剧60分钟)以上,艺术门类不限。申报形式可以是成熟剧本,也可以是故事梗概、创作大纲或选题构思。但应当能够让相关专家和文艺院团清晰理解创作意图和目标定位。
 
  3.创作题材要求。以现实题材为主,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革命历史题材也可申报。申报项目应当围绕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艺术创新。
 
  4.申报项目须是原创、未确定排演单位的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二、报送要求
 
  1.创作选题由市文广新局、省直艺术单位统一审核把关、集中报送。单位或个人申报数量均不受限制。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应当填写“项目申报表”,包括选题题目、主要创作意图、艺术表现形式、初步创作构思等内容,选题介绍在500字以内。有成熟作品的可同时提报剧本或剧情大纲。
 
  三、研讨推介
 
  征集工作结束后,省文化厅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研讨论证,提出项目创作的意见和建议。优选后的创作项目,将公开推介给全省文艺院团,供有创排意向的文艺院团选用。相关院团既可与剧作者本人直接联系,也可将创排意向反馈至艺术处视情况集中对接。
 
  此次申报仅受理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及省直艺术单位的统一申报,不接受艺术院团和编剧个人的自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邮寄至省文化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贾鸣鸣0531-86568856
 
  邮编:250013
 
  地址:济南市和平路59号山东省文化厅艺术处
 
  邮箱:sdwht@163.com


山东省文化厅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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