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着力推进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焦化等传统产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全省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环保标准与产业政策相结合。强化资源能源和环境硬约束,推进传统行业实施环保提标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源头控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积极化解钢铁、火力发电行业过剩产能,抑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二)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引导传统行业企业实施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开展秋冬季错峰生产,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三)坚持试点引领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培育壮大一批绿色园区、绿色企业和绿色设计产品,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升全省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15%,规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8%,全省能耗增量3010万吨标准煤,重点工业产品的能源单耗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全省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渣等固废综合利用量达到1.3亿吨,全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在传统产业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创建,培育绿色设计产品,加大以清洁生产为重点的绿色改造力度,提高传统产业绿色化水平。
1. 推进绿色园区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园区的要求,选择以产品制造或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工作。鼓励绿色园区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进园区完善产业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废弃物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打造园区升级版。选择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工业基础好的工业园区,在资源配置、发展规划、资金信贷、政策机制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从严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把好企业和项目准入关,加快园区入园企业实施以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为重点的绿色技术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
2. 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在我省化工、焦化、机械、汽车、食品、医药、建材、有色等传统行业选择一批工艺技术装备先进、产品市场较好、基础工作扎实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活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结合国家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政策机遇以及环保新标准的贯彻落实,推进企业实施以清洁生产为重点的环保提标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企业完善工艺技术路线和布局,研发绿色设计产品,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加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工厂绿色发展。
3. 培育绿色设计产品。根据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和全国工业绿色产品推进联盟发布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系列团体标准,规范与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产品。推进企业开展以生态设计、环境设计为核心的绿色设计,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统筹考虑产品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环节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结合“绿色工厂”创建活动,从源头推进产品绿色化。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健全产品可溯源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与处理体系。根据我省现有产品现状以及国家绿色产品认定标准体系制定与执行情况,开展绿色产品创建活动。
(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主线,立足“双控”目标,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重大节能改造项目,强化标准倒逼作用,推动传统行业节能降耗。
1. 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研究制定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选择电力、钢铁、水泥、焦化、有色等高耗能行业,从单位产品能耗领先企业中遴选领跑者,鼓励全行业以能效领跑企业为目标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形成推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节能标准化长效机制,推进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强化能耗限额等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
2. 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根据用能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确定纳入“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的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分解下达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评价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统计。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加强用能管理,促进节能管理持续改进,节能技术持续进步,能效指标持续提升。
3. 加强源头节能调控监管。进一步提升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大数据技术与节能降耗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严格节能审查,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水平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新增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水平,切实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强化节能监察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4. 推进节能重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抓好重大项目储备,积极引导重点用能单位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跟踪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工实现预期节能效益。加快实施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分解各市燃煤电厂年度节能改造目标任务,推动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持续降低,努力实现减排和降耗双赢。
5. 健全市场化节能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结合用能企业实际情况,实施差别化节能改造服务,带动形成技术研发、产品和装备制造、工程设计和咨询服务一体化的节能服务产业链条。落实电解铝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组织做好相关能耗核查。探索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节能服务机构监管,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培育一批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第三方机构。
(三)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以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等传统行业排放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促进传统行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
1. 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推进煤矸石发电、生产烧结砖、水泥等利废建材和筑基铺路的规模化利用,提高煤矸石在生产日用瓷、工业用瓷、耐火材料、高岭土、莫来石等高附加值产品中的应用比例。对煤矸石生产增白和超细高岭土、聚合氯化铝、氧化铝、白炭黑、无机复合肥等高值利用技术,加快工业推广应用的经济性和技术性研究。鼓励煤矸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鼓励煤炭企业研发适合不同地质条件和矿井开拓方式的井下充填置换煤技术并推广应用。
2. 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推进粉煤灰生产加气混凝土制品、蒸压砖、陶粒等建材,推广应用粉煤灰生产高铝耐火砖、家具板材、无机纤维、硅钙板、保温材料等技术。搭建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交流平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成立研发中心,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工业产业化应用,推动煤电基地将粉煤灰用于煤矿井下防治煤自燃、防治水患安全工程,鼓励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从源头控制脱硫石膏的质量,大力推进脱硫石膏生产水泥缓凝剂、高强石膏粉、纸面石膏板、喷涂石膏等产品,研发余热余压对脱硫石膏进行烘干、煅烧的先进工艺技术,支持脱硫石膏生产石膏砌块、干混砂浆。
3. 推进冶炼渣综合利用。鼓励高炉渣和转炉钢渣生产水泥、混凝土掺合料、超细粉、砌墙砖、路基料等建筑材料,推广冶金企业含铁尘泥、尾矿资源化利用技术。鼓励企业加快引进和推广镁渣综合利用技术,扩大镁渣在水泥熟料、制砖、砌块等利废建材和筑基铺路等用途的利用规模。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力量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推进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研究和开拓新的镁渣综合利用技术和工艺,开发新的镁渣建筑材料制品、复合肥添加剂、型煤粘结剂等产品。鼓励镁渣改性生产微晶玻璃,将镁渣作为复合肥添加剂替代白云石粉。
五、保障措施
(一)支持项目建设。推进绿色制造推广工程项目建设,支持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积极申报工信部绿色制造专项和示范支持,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实施奖励。鼓励产业基金、绿色金融、绿色信贷支持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
(二)强化考核机制。搭建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节能目标、资源综合利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合理分解下达各市年度目标任务,强化各市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各市要进一步分解细化节能双控目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加强监控预警,推进目标责任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三)推进技术创新。推进实施绿色化改造的传统行业企业,针对绿色改造项目、绿色产品改进中的难点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绿色工厂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建立重点实验室,打造绿色发展技术创新平台,引导行业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技术产业化应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元化的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传播绿色理念。充分发挥媒体、绿色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进一步提升传统产业实施绿色化改造的积极性,为工业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