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出台旅游产业扶持政策
据悉,《细则》共包括扶持高端新兴旅游业态、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打造特色节庆会展品牌、加强全域旅游营销一体化、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五大类、12条奖补政策。其中,引进精品旅游大项目最高可奖励500万元;新建并评定为五星级饭店最高可奖励500万元;承办崂山区委、区政府委托的各类论坛、会议最高可奖励200万元;全域旅游联合营销、发展智慧旅游、引进国内外知名管理运营团队最高可补助
100万元;对新购置游艇、
游船、帆船、直升机等从
事海上、空中、健康等新兴旅游业态经营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凡是在崂山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旅游企业,从事旅游服务、研发的经济组织和社会机构均适用本 《细则》。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崂山区作为北方唯一 “青年国际乡村双创优秀实践地”的先机和优势,吸引民宿、文创、设计、培训等各类相关业态,打造布局合理、业态丰富、链条完整、配套完善的标杆性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在此次发布的《细则》中,规定在基地内落户的优质创客团队、工作室及相关业态,根据投资规模、业态形式等经专家评审后,分别给予10至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社会资本投资对整个村落进行双创项目经营开发的,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据介绍,2016年,崂山区被原国家旅游局确认为首批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为推动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崂山区确立“崂山全域皆景区”的理念,有青岛唯一的5A级景区,还有3家4A级景区和8家3A级景区。为将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崂山区统筹谋划旅游资源、要素与空间布局,编制完成《崂山风景区“十三五”
规划》,制订《崂山区旅游产业战略
规划》,出台《崂山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一系列旅游政策的出台,不仅勾勒出崂山旅游产业体系的总体框架,也明确了全域旅游发展的准确路径。
近年来,崂山区旅游业连续保持快速增长速度,2017年,全区接待游客16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20亿元,全区旅游经济连续多年保持15%的高速增长,旅游收入占当年全区生产总值的19.26%,旅游业已经成为崂山区名副其实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该《细则》的出台,将充分调动全民参与旅游的积极性,有利于整合全区旅游资源,为崂山区旅游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助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