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严格要求置换比例 推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

  近日信部对外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再次加码钢铁去产能。
 
  据了解,在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的背景下,产能置换是实现严禁新增产能和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重要手段。
 
  为指导各地做好产能置换工作,2015年工信部制定发布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该办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按照国务院部署并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对原产能置换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置换产能范围进一步予以细化和明确,将有利于增强地方对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把关的操作性,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产能置换工作监督的针对性,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严禁新增产能。
 
  置换比例是指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之比,是产能置换工作中的关键指标。总体而言,《办法》进一步严格了置换比例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要继续执行不低于1.25比1的要求,其他地区由等量置换调整为减量置换。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执行更严格的置换比例要求,推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
 

业务领域

可研报告

商业计划书

节能评估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工业扶持资金

农业扶持资金

企业融资

立项申请报告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建议书

文化旅游

特色小镇

规划咨询

乡村振兴计划

PPP项目规划

稳定风险评估

科技成果评价

市场专项调研

行业研究

财政扶持资金申请

融资计划书

股权融资方案书

现代农业规划

文旅设计规划

十四五规划

产业园区规划

康养地产规划

城镇规划设计

区(县)域经济规划

景观设计

产品市场分析

市场发展分析

企业调研

消费者调研

产业集群

一二三产业融合

田园综合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

园区申报

园区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