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负添力 2017年减税降费超过万亿元
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减税降费政策。在此基础上,实行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全年减税降费超过万亿元。”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日前在谈及2017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相关情况时表示。
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六大减税举措,具体由“1+4+6”构成,“1”是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受益对象为原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农产品、自来水、天然气等货物销售企业,简并税率后统一按照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13%的税率,改革后形成17%、11%、6%三档税率结构。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近日表示,“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同时,通过税负转嫁和传导机制,对消费者也会起到减负作用。取消13%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持。”
“4”是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一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二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由50%提高到75%。三是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四是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
“这次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多层次医疗体系构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介绍说。
“6”是指6项执行到期后今年延续执行的税收政策,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
邓勇认为,此次推出的一揽子减税政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含金量”高。
据了解,2016年我国实行大规模减税降费,已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负添力。
数据显示,2016年实现减税5736亿元。其中:1至4月减税847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5至12月减税4889亿元,包括新增试点的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
行业减税1747亿元,前期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减税1486亿元,原增值税
行业主要是制造业减税1656亿元。此外,还取消、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推动地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90项、降低收费标准82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460多亿元。
2016年,税制改革也不断加快。具体看,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随着企业对营改增的适应性增强,营改增减税效应会越来越明显,加上落实今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后期减收压力较大,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付出较大努力。” 张少春在谈及实现2017年预算目标时表示。
张少春指出,未来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
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积极推进烟叶税、船舶吨税等税收立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