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设立专项资金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河南省文化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为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河南省今年出台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设立1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购买21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前,2016年各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
据介绍,这1亿元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是在河南省财政厅整合以往的“舞台艺术送农民专项资金”“省直艺术创作专项资金”“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奖补专项资金”等6个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并新增4668万元资金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分为艺术发展专项资金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
艺术发展专项资金为4000万元。其中,扶持艺术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对全省国有和民营文化艺术单位各艺术门类创作、生产、
研究、人才培养等给予补助及奖励;扶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省辖市、县(市、区)国有地方戏曲院团的艺术创作、演出设备购置、优秀剧目移植复排等给予扶持。
此外,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为6000万元。其中,购买国有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的演出服务的资金为3000万元,主要对参加河南省“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的省、市、县(市、区)级国有文艺院团及民营艺术院团给予补助;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3000万元,其扶持对象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和社会力量主办的广场文化活动,各级各类图书馆以及民间组织或个人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公益阅读等读书活动,对各级各类古籍保护单位开展的购买保存设备、修复、开发利用等古籍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