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夏秋季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完善机制,强化综合监管
各地旅游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于6月底前,建立高半格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健全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使旅游部门综合协调职能有效发挥。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压实落靠各部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要坚持目的地与客源地同步治理,深度开展区域合作,同步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精准发力,强化市场秩序整治
要结合实际情况,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开展积极有效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夏秋季行动”,严厉打击“黑导”“黑店”“黑车”“黑社”,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旅游合同等游客反映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公开曝光案件查处情况,按规定将失信违诺企业和从业人员列入诚信旅游建设“黑名单”,加强“诉转案”,推动“行转刑”,持续深入地开展市场秩序整治,树立诚信经营的市场导向。
三、畅通渠道,强化涉旅矛盾化解
要进一步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整合后投诉受理、处理机制,要在游客集散地、热门景区设置旅游投诉服务点,切实畅通投诉渠道。在机场、车站、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集散地和旅游包车上加强投诉渠道宣传,提升知晓率,引导游客理性维权。各地要配齐配强旅游投诉处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投诉处理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落实“首接负责制”,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率,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抓常抓细,强化日常监管
要充实一线质监力量,下大力气强化常态化、网格化日常监管,确保监管落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对涉旅经营者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要对照公开承诺书的内容对旅行社、导游开展对标检查,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告诫约谈,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开通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范围,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实施网络媒体日监测制度,密切监测热点旅游网站、自媒体等,及时发现线上涉及我省的涉旅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妥善处置、正确回应、及时上报工作。要切实做好“五一”“端午”等假日旅游工作,全力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平稳安全有序。
五、多措并举,强化涉旅服务
各地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教育管理,要在6月底前组织召开一次旅游教育警示大会,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好夏秋季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从业素质及服务水平。要发挥
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引导涉旅企业及从业人员自我查摆,自我改正、自我提升,切实转变经营服务理念。要规范旅游景区的经营和服务,注重人性化服务,让游客获得更加舒适的旅游体验;要落实好景区最大承载量规定,加强客流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疏导分流,避免滞留拥堵;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旅游景区内外的餐饮、交通、住宿、购物及旅行社等开展一次深度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向企业和从业人员传导压力,促使其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六、注重宣传,强化文明旅游建设
要认真落实《“文明旅游龙江行”主题活动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建设,引导游客自觉注意行为举止,遵守公共秩序。旅行社要严格落实行前教育责任,详细告之游客文明旅游的有关事项和应尽义务,带团导游要切实担负起文明督导责任。要注重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和媒介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游客安全出行、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低价游产品,通过正常渠道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