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激发投资活力 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日前,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旅游发展委等15个部门印发了《辽宁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1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激发投资活力、完善发展环境、加强
规划引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举措,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提出到2018年辽宁省乡村旅游实际产业投资将达到30亿,乡村旅游消费规模增至230亿
在激发投资活力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市、县设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规范产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新建自驾车旅居营地,策划一批乡村旅游精品自驾路线。同时,各地要强化旅游项目储备,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周边、具备一定条件、发展前景较好、具备三年内开工建设条件、通过中央资金扶持能够迅速带动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前期工作准备,适时申报列入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储备库。
在用地方面,在符合相关
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适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由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及从事乡村旅游经营。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将极大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启动乡村旅游带头人培训工程,支持地方选取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到上海、浙江、苏州等乡村旅游发展先进地区学习,推动大学生村官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想结合。同时,持续推进“百千万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一村一品”等产业建设专项行动,积极打造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