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将实施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调整后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曾益新表示,《意见》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其中,对于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将通过市场撮合、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同时注重临床需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对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可适时启动调入程序。
对于创新药,曾益新介绍,《意见》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仿制药品种调出目录。
对于此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曾益新表示,目录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调出目录的品种主要是临床已有可替代的药品,或者不良反应多、疗效不确切的药品。据悉,此次目录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这意味着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
覆盖病种方面,除主要临床病种外,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除了增加药品,还加强了短缺药品的预警机制。曾益新表示,此次特别强调要提前预防药品短缺,通过系统监测及早发现短缺的情况,确保基本药物不断档不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