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9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对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根据《意见》,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将按照“产供储销,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市场主导”“有序施策,保障民生”基本原则,加快破解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效解决天然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确保国内快速增储上产,实现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一是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各油气企业全面增加国内勘探开发资金和工作量投入,确保完成国家规划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二是健全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加快推进进口国别(地区)、运输方式、进口通道、合同模式及参与主体多元化。三是构建多层次储备体系。供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四是强化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加快天然气管道、LNG接收站等项目建设,集中开展管道互联互通重大工程,加快推动纳入环渤海地区LNG储运体系实施方案的各项目落地实施。
《意见》强调,要深化天然气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天然气供需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业层面对国际天然气市场的监测和预判。二是建立天然气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天然气购销合同制度,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积极推动跨年度合同签订。三是建立健全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和调峰机制。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用气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四是建立完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五是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六是强化天然气全产业链安全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