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出台加快“文化名市”发展政策
日前,安徽省池州市印发《关于加快实施“文化名市”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到2020年,池州市将基本形成具有池州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现代文化产业三大体系。
《关于加快实施“文化名市”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市将会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文化名市建设专项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区也要参照安排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债券费用补贴等方式扶持文化企业。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探索文化消费补偿机制。
《池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相关奖补政策,在文化产业发展中,针对引进知名企业、发展总部经济、企业纳规、推动积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引进社会资本、孵化器建设、扶持孵化器运营公司、创意项目建设、实体书店发展、非遗传承保护、文物保护利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精品创作生产、戏曲传承发展、影视作品创作生产、出版发行、特色演艺活动、景区演艺项目、本地演艺院团发展、文化交流、举办展览、“书香池州”建设等24个方面给予不同额度的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