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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

  一、重要意义

  (一)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臭气熏天不是美丽乡村,污水横流不是小康社会。我省是养殖大省,为保供给、惠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畜禽养殖污染也成为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社会问题。搞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于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
 
  (三)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列为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来抓,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更是为了兑现“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庄严承诺。
 
  (四)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实现畜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方向。搞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利于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发展绿色畜牧业,推动畜牧业清洁生产,促进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畜禽养殖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为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优化畜牧业结构,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科技装备,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打赢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统筹不同规模类型畜禽粪污污染防治,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构建种养循环一体化发展机制,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构建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培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
 
  (三)农牧结合,多元利用。坚持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平衡、农牧结合,分类探索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路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统筹考虑土地承载能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调整优化畜禽生产结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四、工作目标
 
  2018年底,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2%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
 
  2019年底,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2020年底, 全省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省畜禽粪污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
 
  五、实施步骤及重点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集中攻坚和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9月30日)。研究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指导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关键举措,确保有序推进。各地方案于9月底前报省畜牧局备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8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重点完成六项任务:
 
  1.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巩固禁养区划定和关闭搬迁成果,2018年底前组织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回头看”活动,确保禁养区内已关闭的养殖场不复养。调减丹江口库区、南湾湖水库等水网地区畜禽养殖量。认真贯彻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6〕8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44号),大力发展优质草畜,以沿黄地区和豫东、豫西南“一带两片”为重点,建设奶业优势区;以豫西、豫南地区为重点建立母牛繁育基地,在平原区建设肉牛育肥基地,到2020年,全省新增优质肉牛100万头,努力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草畜生产基地和牛肉、乳制品加工销售集散地。鼓励支持养殖场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进行改造升级,推动畜牧业标准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生猪、肉鸡、蛋鸡和奶牛规模养殖比重由2017年的89%、86%、80%、90%提高到92%、89%、86%、93%。
 
  2.强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支持畜牧大县积极争取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力争到2020年底在50个畜牧大县实施整县推进项目。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等,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利用国家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创新试点等项目,建设一批以“分散收集集中处理”为主要特征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中心,力争每年培育5-10个,三年累积培育15-30个,重点解决散养户和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难题,逐步形成推进整县整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带动全省规模场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的规模养殖场在2017年的23000个的基础上,达到27600个(其中2018年新增600个、2019年新增1000个、2020年新增3000个),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绿色畜牧业示范创建活动。支持创建县整县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构建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探索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力争每年创建5个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化利用率和畜禽生产率为核心目标,支持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养殖环境、保障产品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养殖场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力争每年创建8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重点支持鹤壁市创建绿色畜牧业示范市,支持平顶山、漯河、南阳、驻马店、濮阳开展省级生态畜牧业示范市创建活动。通过创建,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培育绿色发展产业,示范带动全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全程管控利用。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2018年年出栏10万头以上超大型猪场全部应用节水新工艺,2019年重点在年出栏5万头大型猪场推广应用,力争到2020年底年出栏1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部应用,示范带动全省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改造率达到50%以上,生猪养殖污水产生量由目前的平均每头2.5吨减少到2.3吨,其他畜种用水量也逐渐减少。积极推广环保新型饲料,实施精细管理、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和使用,防止铜、砷等重金属超量排放。大力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技术,加强基础设施维护利用,确保粪污处理无害化,养殖场不出现粪污乱排乱堆和污水乱流现象。引导各类畜禽养殖场户因地制宜,探索利用方式。鼓励大规模养殖场建设有机肥厂(车间)、大型沼气工程,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集中处理与利用,力争每年新建一批有机肥厂(车间)和沼气工程;引导中型规模养殖场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肥水存储设施和输送管网、配套消纳用地,力争每年新建肥水输送管网50万米;鼓励小型养殖场户开展以种养结合为核心的家庭农牧场建设,实现自我消纳。大力推广“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区域布局整县推进”、“就地消纳利用”、“异地消纳综合利用”、“区域配套循环利用”等种养结合模式,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造成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标志。
 
  5、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不同养殖规模和畜种,制定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科学统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正确处理农村畜禽养殖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增收致富之间的关系;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畜牧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等相结合,支持规模以下养殖场户通过搬迁实现更高层次发展,通过组建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殖场、支持龙头企业托管代养,为散养户“退出庭院、退出村庄、退出散养,进入规模、进入市场、进入循环”创造条件。力争到2020年底,规模以下养殖户“三退三进”达到10万户。
 
  6.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畜禽规模养殖直连直报系统,切实加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避免产生畜禽养殖污染增量。引导现有规模养殖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积极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不断减少畜禽污染存量。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会同环保部门每年9月-10月份开展一次,对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养殖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养殖场由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9号)要求,会同省环保厅对各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开,奖优罚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河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调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开展绩效考核等。加强对全省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定点联系指导制度。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省级财政对畜禽污染防治治理效果突出的市县予以奖励,并优先安排扶持项目和资金;对未完成任务或效果较差的市县通报批评。对不按时完成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建设任务和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纳入黑名单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办法和措施。
 
  (三)落实好扶持政策。省级列支专项资金,培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创新试点。各地在落实好国家和省级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机具敞开补贴、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网、土地利用、农业用电等扶持政策;另一方面积极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统筹利用畜牧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资金,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给予扶持。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强化畜牧科技创新,组织科技攻关,重点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和技术集成推广,建立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不断提高科技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支撑作用。
 
  (五)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采取进场入户、以会代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和畜禽污染治理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坚持普法宣传与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开展畜禽污染防治的主动性,使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成为更多从业者的自觉行动。
 
  (六)强化督导检查。省局会同环保部门每年年底对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定期对各地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传导工作压力,督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对所辖县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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