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管理办法出台 相关公司有望迎机遇
近日,海南省卫计委在官网转发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三个文件包括:《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明确了互联网诊疗的定义,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该办法鼓励医联体内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鼓励三级医院在医联体内通过互联网诊疗信息系统向下转诊患者。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据悉,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都在积极布局互联网医院及远程医疗服务业务。其中,康美药业(600518)与微医旗下广州互联网医院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宣布将通过优势资源互补,积极推进互联网医联体与智慧药房的深度融合,探索互联网医联体+零售药店的远程诊疗新模式,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中医药产品和服务。
朗玛信息(300288)亦是互联网医院的先行者。公司控股的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在完成改制和增资之后,成为公司推动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实体医疗载体,为公司的“39互联网医院”和“贵州(贵阳)互联网医院”两个互联网医疗业务板块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机构表示,随着管理细则的出台,互联网医疗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标的建议重点关注朗玛信息、推荐万东医疗(600055)。其他相关医疗信息化标的如卫宁健康(300253)和东软集团(600718)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