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中央经济工作会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
规划》和《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中国工商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双方下一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服务方式、合作机制等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中国工商银行将力争未来五年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1000亿元融资额度,并推出一揽子多元化涉海金融服务产品,服务一批重点涉海企业,支持一批重大涉海项目建设,促进海洋经济由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实施意见》明确将重点支持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服务业提升、重大涉海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经济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发展,并加强对北部海洋经济圈、东部海洋经济圈、南部海洋经济圈、“一带一路”海上合作的金融支持。
《实施意见》要求,要创新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方式,探索符合海洋经济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构建海洋经济抵质押融资产品体系,形成海洋经济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完善涉海项目融资服务方式,探索海洋经济投贷联动业务模式,探索建立海洋经济信贷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试点共建海洋经济特色金融机构,加强涉海投融资项目的组织与实施,构建顺畅的政银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