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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健全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端化、融合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两效统一、价值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筑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基,不断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传承文脉、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北京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优势,激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渗透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聚焦文化创意产业高端方向、高端领域、高端环节,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升级、业态创新、链条优化,依靠创新驱动形成文化发展新优势。
 
   坚持区域统筹、协同联动。推动区域间文化创意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产业联动,引导科技、资本、人才等资源合理配置,打造市场互通、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充满人文关怀、人文风采和文化魅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培育一批世界知名文化团体和创意人才,推出一批有深远影响力的文艺原创精品,形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龙头企业,建成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展现中国文化自信和首都文化魅力的文化品牌,构建统一开放、要素集聚、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构更趋合理、文化创新引领作用更为突出,建成市场竞争力强、创新驱动力足、文化辐射力广的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
 
   二、优化构建高端产业体系
 
   (一)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
 
   1.全面推动文化科技融合,打造数字创意主阵地。加快互动影视、超感影院等新型产品开发,加大情感感知、新型人机交互、全息成像、虚拟现实、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等技术创新力度;推进数字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意产业有效衔接,支持发展高精尖文化装备,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等先进技术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广告会展、文化旅游等领域深度应用,提升影视后期制作、艺术展演展陈、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商业模式和产业业态,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升文化创意领域“互联网+”创新发展水平。
 
   2.率先布局内容版权转化,形成文化创新策源地。坚持内容为发展核心、版权为转化基础,把提升文化产品的内涵和质量作为基本着力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大对精品力作扶持力度,打造内容原创中心,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跨越;通过市场化运作,汇聚国内外优质版权,打造版权交易资源集聚中心;先行先试推动内容版权化、版权产业化,培育完整的版权经济链条,推动版权保护和版权增值,打造全国领先的版权运营中心。
 
   (二)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
 
   1.聚焦创意设计。发挥“设计之都”资源汇聚优势,大力发展产品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行业,使北京成为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时尚符号汇聚融合的时尚创意之都。支持创意设计类众创众包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创意设计与高端制造、商务服务、信息、旅游、农业、体育、金融、教育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北京设计、北京创造品牌。
 
   2.聚焦媒体融合。充分运用数字传媒、移动互联等手段,构建立体、高效、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的国际传播网络。支持构建基于“三网融合”的“内容+平台+终端”的媒体传播链,推进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互动融合、一体发展。支持传统媒体转型升级,拓展网络和新媒体业务,发展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网络电影等新业态,大力培育以数字化产品、网络化传播、个性化服务为核心的网络视听产业。
 
   3.聚焦广播影视。支持广播行业探索运用音频分享平台、手机电台应用等新媒体终端实现转型升级。用好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选题策划、内容创作、后期制作和院线发行等环节,完善精准扶持政策,加强主动对接服务,支持影视行业优质企业、领军人才扎根北京发展。继续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大型活动,不断提升活动品牌影响力。加快推动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建设。
 
   4.聚焦出版发行。加快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出版新业态,开拓新兴增值业务领域。鼓励实体书店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打造新一代“智慧书城”。优化实体书店规划布局,鼓励开办各类特色书店和读者互动体验馆,构建以综合书城、特色书店、社区书店等为支撑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
 
   5.聚焦动漫游戏。支持原创动漫平台建设,扶持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加强移动终端动漫作品的开发推广。鼓励研发具有传统文化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推进多语言翻译等技术应用,支持原创游戏产品出口。加强网络游戏出版物内容审核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支持举办高品质、国际性的电子竞技大赛,促进电竞直播等网络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6.聚焦演艺娱乐。着力发展演出剧目创作、舞美设计、演出经纪、演出票务等演艺产业关键环节,重点扶持代表北京地域特色、展现京味文化的经典剧目展演,全面繁荣演出市场。加强文化设施盘活利用,推动现有演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动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等传统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增强体验式服务,鼓励规范化连锁经营。
 
   7.聚焦文博非遗。大力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建立创意产品研发、投融资服务和营销推广平台。通过品牌授权、数字化应用等手段,促进文博非遗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影视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大对特色工艺品和老字号产品扶持力度,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利用。推动市属文化文物单位在薪酬激励、人才流动、经营方式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8.聚焦艺术品交易。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引导艺术经纪人、画廊、拍卖及艺术博览会等行业健康发展,规范艺术品商品化、资产化、金融化、证券化等市场行为。支持艺术品鉴定评估体系建设,鼓励艺术品投资和消费交易大众化。支持艺术品数字化资源库和展示交易系统建设,大力发展艺术品电子商务,培育多种形式的艺术品租赁消费市场。吸引国际性、全国性精品艺术展览展销活动在京落户,支持艺术品物流、仓储、保险等专业配套服务发展。
 
   9.聚焦文创智库。推动首都文化创意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发挥首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总部资源优势,促进文创智库行业发展。支持文化、科技、商务、数据信息资讯、信用评估等专业咨询机构建设,完善官方智库与民营智库、专业智库与综合智库协同发展的文创智库体系。
 
   三、组织实施产业促进行动
 
   (一)文化空间拓展行动
 
   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发展,按照主体清晰、管理有序、体系健全的原则,完善建设运营管理体系,提升主导产业规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资源和配套服务设施向重点区域倾斜,优化布局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等,实现集聚发展、错位发展。加强老旧厂房保护利用,按照该保则保、以保定用、以用促保的原则,抓紧开展普查登记、评估认定、规划编制等工作,通过功能性流转、创意化改造,有效盘活老旧厂房资源,建设新型城市文化空间。鼓励支持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合理开放空间,开展市场化运作。加大跨区域合作力度,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转移对接企业相关税收政策,以“产业对接、园区共建、平台合用、消费一体”为切入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
 
   (二)重点企业扶持行动
 
   激发企业创业热情、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多元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着力发展“大而强”,积极培育“小而优”,形成企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制定“旗舰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1-2家年营业收入过千亿、5家以上收入过五百亿的龙头文创企业。实施“涌泉工程”,选择具有行业领先优势、高增长潜力、年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对其高精尖项目给予支持,力争5年内培育形成100家具有品牌优势、创新优势、规模优势的骨干文创企业。开展“滴灌行动”,连续5年,每年选择支持200家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规模达千万元以上的优质中小企业,重点提供投融资、专业技术、政策服务,培育“专、精、特、新”文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文化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地方国有文化企业资产规模达到2600亿元、营业收入突破600亿元。
 
   (三)重大项目引导行动
 
   围绕激发资源活力、增强资产实力、强化资本动力,建立体现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的项目投资引导体系。拓展开发资源类项目,围绕三大文化带建设,打造“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云居寺佛教文化景区、云蒙山文化旅游景区等项目;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提升大栅栏、鲜鱼口、什刹海、南锣鼓巷等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品质。高效推动资产类项目,着眼打造特色文化地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益,高标准推进故宫北院、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环球主题公园、台湖演艺小镇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乐谷、天桥演艺区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资本类项目,重点关注网络视听、网络游戏、影视投资、移动阅读、国际传媒服务等领域,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挂牌上市,提升产业规模。
 
   (四)文化消费提升行动
 
   加快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完善常态化文化消费促进机制,持续办好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提升品牌活动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北京文化惠民卡功能升级,集成线上线下资源和优质活动,不断扩大文化惠民消费范围;连续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用于北京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发放,充分发挥其对文化消费的精准支持和激励引导作用。大力推动文化艺术与商业深度融合,围绕西单、王府井、前门、三里屯、蓝色港湾等重点商业区域,推行“文化商圈”计划,打造一批汇聚艺术表演、阅读分享、观影体验等消费业态的文化商业综合体,打造体现北京文化品位和城市风貌的新型消费地标。发起成立文化消费城市联盟,探索建立城际文化消费联动促进机制。
 
   (五)文化贸易促进行动
 
   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拓宽文化“走出去”渠道,拓展海外市场。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出版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开办本土化的海外专属频道、专属时段。支持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活动,举办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吸引海外文创企业总部落户北京,支持国际大型交易博览会和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活动在京举办。支持对外文化推广,实施“中华文化世界行·感知北京”“欢乐春节”、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项目。研究制定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的政策措施,集中打造文化保税综合服务中心。
 
   (六)文化金融创新行动
 
   依托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和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先行探索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模式,促进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打造国家文化金融创新高地。健全完善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文创企业合理利用债券、票据、定增、并购等资本市场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开通文创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建立拟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储备库,培育资本市场的“北京文创”板块。探索建设北京市文创企业股权转让平台,促进文化版权和文创企业股权的交易或流转。鼓励金融机构设立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专业性机构或业务部门,积极推动文创银行建设。实施“投贷奖”联动,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鼓励保险机构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保险产品创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影视、演艺、体育、会展、旅游等方面保险保障服务。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七)文创品牌集成行动
 
   加快北京文化品牌构建与内涵塑造,打造以品牌园区、品牌企业、品牌商标、品牌活动等为内容的文创品牌体系。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获得国内外权威奖项的精品创作,给予支持奖励。继续办好中国设计红星奖评选、首都文化企业30强30佳及文创杰出人物推选、北京市文化创意创新创业大赛、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等活动,对评选出的知名品牌和入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杰出人物进行宣传推介。推动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中国艺术品产业博览会等进行市场化改革,提升北京国际图书节、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设计周、中国戏曲文化周、北京国际文创产品交易会等品牌活动影响力。鼓励文创企业利用自主创新成果及时申请、注册相关权利。鼓励文创企业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对相关费用给予资助支持。
 
   (八)服务平台共享行动
 
   着力提升文化经济政策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平,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落地“一站式”服务,精准对接、及时反馈企业需求,鼓励平台引入加盟机制,在各区、有关部门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空间等设立分站或窗口,形成一个中心、多点布局、多线贯穿的服务格局。加快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专业化服务平台,面向文化艺术、影视传媒、动漫游戏、数字出版、设计服务等领域,提供创意研发、设备共用、标准研制、检验检测、信息共享、技术示范服务,发挥平台共享要素资源、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率效益等作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北京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打造集孵化、登记、维护、开发、交易、输出于一体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高资源整合、价值转化能力。
 
   (九)文创人才兴业行动
 
   研究制订本市文创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优秀杰出文创人才储备库。吸引文化名家、创意大师在京创办工作室。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企业等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建设认定一批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研究增设创意设计等职称专业。加大海外文创人才引进使用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优秀杰出人才推荐办理永久居留证和多次往返人才签证;对于入选引智项目、“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的外国专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和工资薪金资助。支持文创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文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社会贡献较大的文艺创作和创意人才、符合条件的文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本市紧缺急需的人才等按规定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为符合条件的文创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使其按规定享受多方面市民待遇。优化购房支持政策,制定租房补贴标准,提升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水平。畅通文创人才就医渠道,提供一定比例的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在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内设产业发展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相关部门、各区、各重点项目执行主体,建立健全产业促进工作体系,完善联席会议、项目调度、产业分析、形势会商、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研究建立高精尖文创企业、文化科技融合企业、文化创意产业高层次人才、功能区专业化服务平台、文创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等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文创投资、文化消费、文化贸易、文化科技融合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统计监测机制,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归集汇总运行数据,为决策分析提供依据。
 
   (二)健全政策体系
 
   市有关部门加紧出台提升文化金融融合、文化科技融合水平和促进数字创意、影视、音乐、文博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的具体政策,各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形成以行业政策为支撑、各区配套政策为基础的政策体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托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文化金融合作示范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政策。市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研究出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指南》,建立重点文创企业、重大文创项目名录库,加强对文创企业的政策指导。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文化经济政策的绩效评估,及时修订、调整、优化相关政策。
 
   (三)加强资金用地保障
 
   设立北京文化发展基金,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实现文化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突破的示范项目,以及文化与旅游、体育、教育、农业等业态融合项目,给予相应奖励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非遗传承保护、文化交流、文创小镇建设等。探索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一批合作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积极落实本市关于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的用地政策,合理安排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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