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机“两大工程”的重要性
实施农机“两大工程”是推动江苏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产业兴旺、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实施农机“两大工程”有利于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提质增效、农民增收、生态优美、社会和谐,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二是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有效途径。实施农机“两大工程”有利于推进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生产方式,有利于加快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有利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产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三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实施农机“两大工程”,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将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多层次、多领域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高、农民收入高,真正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要求,坚持“聚力农村发展创新,聚焦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理念,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突出提档升级、围绕全程全面、服务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升级需求,通过“强基础、提水平、创机制”,围绕设施农业主要环节机械化,细化机具配置方案和相应技术路线,推动设施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结构提档升级,拓展农机服务领域,促进我省绿色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坚强的物质装备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增收富民的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坚持效益优先,完善发展机制,着力提高设施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以优势特色产业为目标,配套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实现机艺融合,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三是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原则。根据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迫切性和技术突破的难易程度,以蔬菜、林果茶等产业为切入点,先从容易取得突破的生产环节和作业机具入手,提出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四是坚持示范推广、共享共用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示范推广,培育新型服务主体,探索共享共用机制,不断提升设施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的利用率,达到用得好、有效益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以农业园区(基地)、农业(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为重点,通过项目建设,建设20个左右农机“两大工程”示范推广基地;项目核心示范区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形成一批设施农业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模式、生产模式、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农机“两大工程”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每县(市、区)建设不少于2个示范点。各示范点实施面积不少于200亩,全县(市、区)总辐射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项目示范点基于产业特点、现有农机装备基础和发展需求,在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8个环节(耕整地、种植、植株调整与采收、施药、运输、灌溉追肥、环境调控、加工与分拣和包装等)中选择不少于6个环节开展机具配套;加强机艺融合,至少形成一种蔬菜品种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机具配备方案和操作规程1套;开展技术经济效益
分析并形成报告,明显减少人工投入,提升经济效益。
(二)林果茶等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每县(市、区)建设不少于2个示范点。各示范点实施面积不少于200亩,全县(市、区)总辐射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项目示范点基于产业特点、现有农机装备基础和发展需求,在林果茶生产全程机械化6个环节(中耕除草、施肥、植保、修剪、采收、田间转运等)中选择不少于4个环节开展机具配套;加强机艺融合,至少形成一种林果茶品种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机具配备方案和操作规程1套;开展技术经济效益
分析并形成报告,明显减少人工投入,提升经济效益。
(三)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装备与技术示范推广。每县(市、区)建设不少于2个示范点。项目示范点在无害化处理7个主要环节(固液分离、沼液运输、污水深度处理、畜禽粪便快速发酵、机械化翻抛、有机肥机械化撒施、液态有机肥管道输送及施用等)中选择不少于5个环节开展示范应用;加强机艺融合,至少形成一种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和机具配备方案1套;每个县示范点上累计畜禽养殖粪污肥料化利用覆盖超过1.5万猪当量,开展技术经济效益
分析,并形成报告。
(四)节约复合型智能农机示范推广。每个县建设不少于3个示范点。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全县(市、区)辐射示范面积10000亩。示范点进行微喷灌育秧、侧深施肥插秧、小麦复式播种施肥开沟作业、自走式高地隙喷杆喷雾机施肥施药等4种以上机具的作业示范推广;对现有粮食烘干中心(燃煤)开展生物质、燃气或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热风炉改造。加强机艺融合,形成至少一种节约复合型智能农机化生产技术路线、机具配备方案和操作规程1套;开展技术经济和生态效益
分析,并形成报告。每个示范点育秧环节节水20%以上,稻、麦全程节肥10%以上,提高农药施用均匀性和精准性。
四、支持方式及建设条件
(一)支持方式。支持地方政府重视、工作基础扎实、装备水平较高、机艺结合紧密、服务主体较多、发展意愿强烈的县(市、区)。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园区(基地)、农业(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鼓励农机推广机构、科研院所等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项目实施。今年安排项目县为20个左右。
(二)建设条件。实施农机“两大工程”示范推广项目的县(市、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地方政府重视。政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发展措施,制定有关专项发展
规划等。
2.工作基础扎实。农机化工作基础较好,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基础良好,示范点建设有规模、有影响,能起到较强的引导与示范带动作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主管部门以上命名或公布的农业园区(基地)、农业企业、农业(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优先安排。
3.装备水平较高。围绕主要作业环节,已经配备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并实际投入农业生产示范应用。
4.机艺结合紧密。具备一定数量农机农艺技术人员力量,能保证各生产环节农艺与农机技术有效配套,有较好技术指导服务能力。
5.服务主体较多。围绕主导产业,具备一定数量的农业(农机)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能够开展有效作业服务。
(三)补助资金及用途
1.补助额度。省依据资金总体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及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等综合确定。蔬菜生产机械化、林果茶等生产机械化等示范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补助每个不超过200万元;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装备与技术、节约复合型智能农机等示范推广项目,省级财政补助每个不超过100万元。每个县对照建设条件原则上选择1-2个建设内容进行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2.补助内容。主要用于购置农机装备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区内新购置农机装备总额的40%,已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农机装备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对项目实施区的农机作业、辅助设施和现场推广演示等给予适当补助。
(四)使用要求。资金使用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1号)文件执行。
五、申报程序
农机“两大工程”示范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确定,分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审三个程序。今年的申报程序为:
(一)组织申报。各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在前期调查摸底并与有关县(市、区)沟通的基础上,原则上确定1-2个县(市、区)进行申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编制项目申报书(提纲详见附件)。县(市)农机、财政部门于8月20日前联合行文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市辖区申报材料由市农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申报材料一式9份。
(二)省级评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示范项目县名单。
(三)各项目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评审意见,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抄报省和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机、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找准工作定位,将实施农机“两大工程”融入到当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过程加以推进。各项目县农机主管部门内应成立相应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执行落实。省里负责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
(二)科学制定方案。项目县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选择示范项目建设核心区域和实施主体,并结合当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际和特点,会同实施主体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核心区域和辐射范围、技术模式、机具配置方案、建设内容、计划进度、资金测算等。
(三)强化技术指导。发挥技术指导专家组作用,开展“技术巡诊”活动,送技术、送服务上门,提高技术指导的针对性。加强对农业(农机)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等培育,就设施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的串联、组装和集成等进行培训。
(四)严格绩效考核。省里将建立对农机“两大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年度试点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项目县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行为,确保专款专用。具体绩效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及时总结农机“两大工程”典型经验和做法,集中发布开展农机“两大工程”的技术视频、技术成果、工作进展等,加强交流和学习借鉴。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实施农机“两大工程”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