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大健康产业加速发展,水平与规模显著提升,与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深入,产业竞争力、影响力、渗透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产业增加值突破1800亿元。依托“六大示范创建工程”、“6个50”重点工程,发展认定省级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县、市、特区)20个、集聚发展示范区30个、示范基地(园区、企业)200个,培育年产值突破100亿元的企业1个,突破50亿元的企业5个,30亿元企业10个以上,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健康医药医疗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医药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率显著提升,企业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服务化水平明显提高,优势品种和品牌效应进一步巩固,基本建立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医药产业新体系,力争全省医药工业总产值650亿元,增加值190亿元,年均增速10%左右。(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康医疗产业体系逐步构建,三年共推进不低于283个健康医疗产业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39.65 亿元。(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二)实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森林康养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全省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全省床位数达到23.33万张。(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三)实施健康运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三年累计投资90亿元,全省建设64个生态体育公园,64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64个汽车露营地;推动各市(州)和贵安新区建设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或体育旅游综合体、山地户外运动基地、水上运动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成立一批山地户外运动俱乐部或户外运动协会。建成1至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30%以上,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300亿元。(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四)实施健康管理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相结合,推广应用移动健康终端产品,构建数字化、网络化的大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本地和远程相结合的健康信息管理,培育差异化的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逐步推广应用分级式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服务质量,推动健康管理产业向新型化、个体化、网络化、社会化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五)实施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山地旅游与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努力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100个旅游景区和温泉省建设加快推进,以“游”为支撑的健康休闲旅游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助推贵州旅游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保持高速增长。(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六)实施健康药食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20万亩,总产值200亿元,总产量210万吨(新增面积70万亩);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35万亩以上,培育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0万亩的种植大县20个以上,打造以苗药为代表的黔药优势品种10个以上;建成现代化的综合性中药材物流基地5个,产地主加工基地9个,构建贵州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完善现代化信息物流体系和质量追溯保障体系,建设全国中药材产业大省。(牵头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大健康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各专项行动计划牵头省领导为召集人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推进各专项行动计划任务的落实。按照“部门联动、分级调度,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的原则,建立省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调度机制,开展大健康产业发展协调调度工作,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分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抓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省民政厅负责牵头抓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省体育局负责牵头抓健康运动产业发展,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抓健康医疗、健康管理产业发展,省旅游发展委负责牵头抓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省农委、省扶贫办负责牵头抓健康药食材产业发展,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为实施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工作。行动计划具体项目由一个单位或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力推进,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要形成“一个项目、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的工作格局。重点项目要由牵头部门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地要紧盯项目落地,超前做好项目前期、实施、推进工作,加大服务力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三)强化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新医药产业发展
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黔府发〔2014〕24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贵州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
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黔府发〔2015〕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医药产业、健康养生产业发展任务清单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40号)等文件的落实,要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税费、土地、价格等支持政策。
(四)强化资金投入。省发展改革委要推进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引导和支持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自管理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大健康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要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利用现有文化产业发展、科技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商务发展等基金,重点支持大健康产业园区以及企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产品开发。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事中或事后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引导、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市、县应积极筹措资金,结合自身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对六项行动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根据《贵州省进一步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黔财建〔2017〕218号)相关要求,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将落实建设资金和采购资金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许可和政府采购程序把关的前置条件。
(五)强化工作推进。各专项行动计划牵头部门对各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对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通过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定期调度等方式尽快取得进展,务求取得实效。省政府督查室要强化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要及时通报。统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大健康产业统计制度,开展定期统计监测,及时掌握
行业发展动态。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各专项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重要事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有关情况向各专项行动计划牵头单位报告,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汇总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强化平台打造。省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快推进贵州省大健康产业六大示范创建工程,深入推进大健康与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智慧医疗、康养旅游、健康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健康运动旅游、医养结合等新兴业态,发展认定一批省级大健康产业示范区、集聚区、基地(园区、企业)以及创新发展平台。在此基础上,各专项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要分别梳理1-2个产业发展基础好、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申报国家试点示范,予以强力推动并形成示范效应。
(七)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切实加大健康医药、养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促进健康养生消费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六项行动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加大营销投入,通过各种途径、媒介全方位、大力度宣传贵州大健康品牌,扩大贵州大健康产业在全国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