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支持银行不断研发适应科技型企业特征的信贷产品,进一步优化风控管理流程和服务模式,加快审批速度,增加信贷额度,稳步提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认股权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以及首次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业务规模占比。支持银行对中关村上市公司、瞪羚企业、金种子企业、前沿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给予配套贷款和续贷业务。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一信贷产品给予年度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支持,对服务企业效果较好的银行给予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贴支持。
二、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债券和商票融资
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更好利用中国人民银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中国证监会“债券市场信用保护工具”开展债券融资。支持搭建中关村商票信用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商票融资提供服务。鼓励银行设立科技型企业票据贴现中心,配置专项资金额度,实行优惠利率。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债券和商票融资分别给予年度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增强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能力
提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能力,推动组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服务集团,提升企业信用等级,扩大融资担保服务规模。支持担保机构采取担保附认股权、信用担保等创新服务,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中关村管委会对服务企业效果较好的担保机构给予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补贴支持。
四、推进科技型企业外债融资便利化
加快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的外债便利化和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提高对试点企业借用外债的支持力度,简化外债注销登记程序;允许科技型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支持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关村示范区中心支局扩大中关村外汇业务网上预审批系统服务范围,面向中关村各分园提供线上业务办理,加快审批流程。
五、引导天使创投聚焦投资科技型企业
积极支持境内外知名投资机构以及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在中关村示范区落地,探索设立创投领域硬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引导投资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开展早期投资、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作用,联合投资机构、领军企业、高校院所、创新型孵化器等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股权融资服务。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投资方向要求的天使或创投机构给予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的风险补贴支持。
六、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会同中关村各分园深入实施“中关村创新100上市培育工程”“中关村科创新蓝筹行动”等拟上市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发起设立“中关村龙门基金”“中关村龙门加速器”等,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搭建并购信息服务平台,发挥中关村并购母基金作用,支持科技型企业并购境内外创新资源。中关村管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年度不超过100万元的并购补贴支持。
七、支持发起设立政策性救助基金
积极推动中国人民银行“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在中关村示范区落地,稳定和促进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区、分园、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协会联盟等发起设立政策性救助基金,加强融资工具组合和政策支持,为急需救助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阶段性股权融资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八、促进科技金融机构管理创新
鼓励银行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专注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总行、分行或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支行),积极支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逐步提升银行服务科技型企业数量、贷款金额、科技信贷产品占比等指标在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效果较好的总行或分行优先推荐纳入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范围。支持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设立中关村示范区再贴现窗口,加快再贴现审批流程,支持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低成本、便捷的票据融资服务。
九、优化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支持搭建中关村企业信用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与金融、工商、税务、司法等企业经营数据的共享共用,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价模型,开拓信用应用场景,优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融资可得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十、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机制
依托全市创新型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建立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专班,形成市区工作合力,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门,争取相关试点政策在中关村落地。加强对融资困难特别是股权质押率高、出现流动性风险的科技型企业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作用,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反映企业需求,加强政策宣传,加快政策落地,提振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