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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江西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扶持原创,推动电视剧精品创作生产
 
  1.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国家已编制《2018-2022年电视剧创作生产规划》(下称《规划》),推出一大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佳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国家《规划》,开展电视剧创作生产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症结,实事求是的对全省电视剧精品创作进行前瞻性研究评估。结合实际,制定江西省2018-2022年电视剧精品创作规划,重点规划一批能够反映江西“红色”、“绿色”、“古色”和体现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我省宝贵精神财富的精品电视剧。提出切实可行的题材规划和实施方案,合理配置题材资源和品种结构,保证重点电视剧资源的有效利用。以研讨会、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电视剧创作项目的构思策划,切实做到“策划一批、打磨一批、生产一批”,确保电视剧新作、力作层出不穷。
 
  2.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五个一工程”为抓手,建立健全精品电视剧扶持工作机制。着重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着重扶持原创和精品项目,着重扶持计划在重要时间节点播出的选题项目,推动我省价值内涵和艺术品格相统一的优秀剧本不断涌现。要重点在“红色”、“绿色”、“古色”等题材上下功夫。“红色”题材创作要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提前谋划,把好剧本关,必须做到尊重历史,正确宣传党史、军史,力争拿出精品、有所突破;“绿色”题材创作要结合生态建设、生态旅游,统筹谋划、集中组织;“古色”题材创作要充分挖掘历史资源,弘扬传统文化,讲好江西故事。
 
  3.加强电视剧项目库建设。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海纳百川,推动形成电视剧项目汇集、产业汇集、人才汇集的综合效应,建立、完善和充实江西电视剧题材库、制作机构库、拔尖人才库。
 
  4.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充分尊重和鼓励原创,在投入和分配上体现创意和知识的价值。在电视剧立项备案、拍摄许可的工作过程中,引导和指导我省电视剧制作机构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规范购播和宣传行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切实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行业投入产出良性循环,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二、完善播出结构,规范收视调查和管理,确保电视剧播出安全有序
 
  5.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合理规划江西卫视黄金时段电视剧排播方案,严格执行卫视频道黄金时段上星剧月度上报审核制度。江西广播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安排播出重大革命历史、现实、农村、少数民族、军事等题材电视剧,形成各种题材结构比例适当的播出格局。同时,规范重要宣传节点上的电视剧播出导向,确保重要宣传期内,不排播娱乐性较强的古装剧、偶像剧。
 
  6.规范电视剧收视调查和管理。规范收视数据应用行为,不得将收视率作为购片价格唯一依据,指导和鼓励江西广播电视台等播出机构购买和播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电视剧佳作。不得以收视率作为评价电视剧优劣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唯一标准。
 
  三、加强内引外联和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我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
 
  7.着力招大引强,实现内引外联。依托长三角经济圈、中部崛起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积极开展我省电视剧制作领域的区域合作,联大联强,实现内引外联“走出去”。加大力度到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电视剧制作发达地区招商引资,对接实力雄厚的电视剧制作企业,吸引其来赣发展,并为省内电视剧制作机构与省外企业合作发展搭建平台,共同创作江西题材电视剧作品。
 
  8.支持我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电视剧国际合作合拍,打造江西电视剧红色、绿色、古色品牌,促进优秀电视剧和相关电视剧制作机构“走出去”,提升我省电视剧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每年有计划地组织电视剧制作机构参加有影响力的国内外电视节,挑选能够展现我省风貌和我省独有文化特色的电视剧作品,设立展台并举办节目推介活动,为我省电视剧制作机构提供海外传播平台。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权益保障,提升我省电视剧制作人才队伍实力
 
  9.加强电视剧人才培养。一是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和实施我省电视剧编剧培训计划,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协调省文联、省作协组织举办电视剧编剧创作研讨班、写作班等,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着力培养一批骨干编剧。二是每年定期举办全省电视剧管理工作会议,将参会人员扩大到全省电视剧制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制片人、导演、编剧,传达国家电视剧管理工作要求,深入分析我省电视剧发展现状和新情况新问题,研讨提出具有建设性、操作性对策建议。三是按照国家要求,每5年为一个周期,组织开展电视剧内容生产创作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邀请全国范围内电视剧制作、电视剧营销、电视剧管理方面的专家和突出人才进行授课培训,逐步建立电视剧制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制片人、导演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建立江西省电视剧基础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机制,发挥高校、传媒职业学院以及相关职业技术学校的积极作用,通过校企联合等方式,加强摄影、录音、美术、服装、化妆、道具、烟火、置景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形成适应电视剧发展、门类齐全的专业化队伍,提升电视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10.保障电视剧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电视剧制作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拍摄期间应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剧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探索电视剧创作生产项目工伤保险的模式,保障参与电视剧拍摄制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工伤保险权益,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切实提高电视剧从业人员职业风险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电视剧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对电视剧拍摄制作人员因工致伤残等特殊人员进行救助。
 
  11.明确新的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新的文艺群体中电视剧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由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建立电视剧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沟通机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职称评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加强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五、健全宣传评介体系,完善财政支持机制,推动我省电视剧创新发展
 
  12.加强电视剧宣传评介。省委宣传部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做好优秀电视剧宣传推介工作。发挥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日报等权威媒体和各级文艺评论组织、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积极作用,支持开展激浊扬清、褒优贬劣的电视剧评论。组织电视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各类平台交流、集体评议、观众座谈活动,促进电视剧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我省电视剧评优评奖活动,健全评奖激励引导机制。
 
  13.完善促进电视剧发展的财政支持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奖励,创造良好电视剧创作环境。在明晰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基础上,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
 
  14.引导规范社会资本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创新投入方式,引导和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做好引导服务工作,鼓励省内优秀电视剧制作企业参加国内外电视节展和文化博览会,吸引外来投资参与我省电视剧创作生产。适时组织对接会、见面会,为电视剧投拍牵线搭桥、穿针引线,打造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平台,挖掘精品创作资源,形成浓厚的创作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积极协调宣传、发展改革、财政、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的各项政策。各级审计机关要依法切实做好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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