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9部门出台措施促进航空产业人才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航空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航空产业发展,江西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航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人才引进、培养、子女入学、教育、住房和税收等15个方面推动航空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对引进航空产业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符合条件的航空产业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并按规定进行贴息;其中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措施。
《若干措施》中明确表明,在江西省选拔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在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时,对航空产业人才给予倾斜。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竞赛激励等各类举措,加强航空产业相关技能人才培养。对航空产业的留学回国人才、突出贡献人才等特殊人才,打破资历、打破常规,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特殊评价。
《若干措施》提出,对在江西省工作的航空产业领域中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可按照江西省出台的相关通知执行。落实航空产业高层次人才税收优惠政策,航空企业高层次人才的费用性支出,符合规定的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存量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市县(区),对符合条件的航空产业人才可以优先配租。鼓励人才集聚的航空产业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平台利用自用土地规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航空产业人才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