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一批“非遗+扶贫”重点支持地
一、总体定位
充分依托传统工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的独特优势,发挥文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学习传统工艺,激发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助力精准扶贫。
二、工作目标
支持设立一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带动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参与就业人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比达到30%以上;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工作经验与模式,鼓励和支持其他贫困地区学习借鉴,宣传推广。
三、基本路径
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组织传统工艺手艺培训,帮助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学习传统工艺,掌握相关技能;组织专家团队,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专业设计和改造提升;搭建平台,支持电商企业等通过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方式,帮助销售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生产的传统工艺产品,形成扶贫就业、产业发展和文化振兴的多赢格局。
四、工作任务
(一)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取适于带动就业、有市场潜力的传统工艺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采取政府投资、对口帮扶援建、合作共建等方式,利用当地非遗保护设施、传统工艺传习所、闲置场所或企业厂房等进行改造或新建,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形成一个或几个相对集中的传统工艺生产培训和交流展示空间。
(二)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培训
注重培育和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当地扶贫部门负责遴选、动员当地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培训就业;当地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聘请非遗传承人作为工艺导师,组织在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或其他适宜场所开展传统工艺手艺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习传统工艺相关技艺技能。相关省(区)文化厅结合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面向深度贫困地区非遗传承人群组织开展研修研习培训,帮助他们开拓眼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一批扶贫带头人。
(三)发展提升传统工艺产品
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对接相关高校或企业,委托高校或企业组建由设计师、专家、相关高校教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参加的专家团队,分批驻扎到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所在贫困村,帮助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再设计和改造提升,解决工艺难题,提升产品品质,对接市场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扩大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
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及相关省(区)文化厅、扶贫办帮助引进有品牌、渠道和用户的知名电商企业和相关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扩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传统工艺产品销售渠道。将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传统工艺产品展示销售与各类相关博览会、展销会相结合。加大深度贫困地区传统工艺产品线下线上的宣传和营销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