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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外商投资法:突出促进和保护
“在改革开放40年后的第一个春天,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表明中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谈到目前备受关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刘俊臣说。
从这部法律的定位来看,刘俊臣说,它的重点是要确立我国外商投资新的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基本规则、基本规范,建立起我国新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四梁八柱。
从主要内容来看,“草案在国民待遇的问题上规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这个新型的管理制度,通常国际领域说的国民待遇是准入以后享受国民待遇,现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规定叫准入前国民待遇,就是在外资准入阶段,除了负面清单规定的领域之外,在其他领域给外商投资者以国民待遇。”他表示。
从立法宗旨来看,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的是促进和保护。刘俊臣介绍,针对目前外商投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这部法律草案都有呼应。
此外,刘俊臣还透露,按照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在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的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乡村振兴促进法:年内形成征求意见稿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正在牵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陈锡文表示,这部法律的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都已成立,正在积极推进,将在2019年内形成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向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单位、向地方人大和专家学者们广泛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并完善修改的基础上,力争2020年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陈锡文介绍,这部法律要把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的目标、任务、要求、原则体现好,要把让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的一些重大原则、指导思想和方针贯彻好。“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各地都在积极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据我了解,省(区、市)级的乡村振兴规划大体都已拟定完毕。”
财经立法:从完善市场机制等方面推动立法
谈到财经领域立法时,乌日图介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从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宏观调控、推动经济转型、扩大对外开放、加强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在完善市场机制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财经委推动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审计法等法律的修改;为了落实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财经委扎实推进证券法修改和期货法的起草工作。“此外,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我们还将积极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军民融合发展法、电信法等一批财经法律的立法工作。”
乌日图表示,下一步,财经委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增值税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审议,确保按时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立法任务。
环境立法:长江保护法、南极立法按规划推进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由环资委承担相应任务的立法一共有15项。其中,长江保护法被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并且纳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对此,程立峰介绍,目前,已经成立了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加法律草案起草工作专班,将在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开展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力争按期完成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任务。
此外,南极立法也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程立峰表示,我国是南极条约的协商国,在南极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南极事务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有责任将南极条约体系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国内法,明晰部门职责,规范相关主体活动,提升南极活动能力建设,以推动我国南极事务进一步发展。全国人大环资委正在按照立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制度论证,抓紧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