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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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到2023年,实现殡仪馆、公墓、骨灰楼、殡仪服务站覆盖全省城乡人口,基本满足群众丧葬需求。海南将全面实施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政策。
《行动计划》提出,火化率要大幅度提升,火葬区遗体火化率达100%,全省遗体火化率达50%以上。
《行动计划》将分4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加快海口市、三亚市殡仪馆搬迁,完成儋州市殡仪馆建设,年内投入使用。将海口市、三亚市全域划为火葬区。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18%以上。第二阶段将完成市县、乡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万宁市殡仪馆、屯昌县殡仪馆建设。将儋州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城镇划为火葬区。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25%以上。第三阶段将儋州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全域和其他土葬改革区城镇划为火葬区,全省遗体火化率达到40%以上。第四阶段将巩固散埋乱葬和殡葬陋习治理成效,因地制宜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公祭设施,组织多种形式节地生态安葬公祭活动,全面实施绿色殡葬奖补激励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成为殡葬活动主流,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