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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央行将在哪些领域弥补监管空白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4月16日公布的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显示,今年共有12个规章列入计划,其中,7部为制定,5部为修订。
7部在2019年制定的规章为《准备金管理办法》《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其中,由央行牵头制定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拟将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据了解,上述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监管重点不仅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还强调要加强持续监管,包括严格股东资质监管、加强资金来源真实性监管、建立整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关联交易和整体风险管控,完善风险“防火墙”制度等。
2018年以来,央行在起草、修改《办法》的同时,对招商局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北京金控公司、蚂蚁金服和苏宁集团等五家典型企业开展了金融控股公司模拟监管试点。
此外,今年央行还将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
去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防范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风险,主要规范系统重要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具有系统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其中,银行业机构包括了商业银行、开发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不过,市场最为关注的中国的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名单,尚待确定,需要由金融委确定后,由央行和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计划在2019年制定《准备金管理办法》。
自从1984年实施至今,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过多次改革和完善,比如1998年进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在2015年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等。
5部计划在今年修订的规章则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已经在本月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