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性
责任心
高效率
科学性
全面性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9〕28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商贸流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及消防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从2019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逐步开展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并建立持续推进工作机制,提高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健全评审管理工作机制。
(二)启动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安排标准化创建专项资金,广泛开展创建动员活动,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启动推进工作。
(三)组织宣贯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分级组织开展评定标准宣贯培训,提升企业对标准化作用和建设方法的认识把握,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标准化建设法定责任意识,培育企业自主创建能力。
四、职责分工及要求
(一)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指导下,商务厅从2019年开始,启动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商务厅将从2020年开始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支持。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商务厅将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综合考评。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5月6日